项链自然就是指的沈枫给他们的‘报酬’,那个不仅是纯金的,更是十分的精致,在这种地方就是宝贝一般。
女孩都是喜欢美,即便在这贫穷的地方也不例外,她知道家里有个金光闪闪的金项链,便趁着家里人不注意偷偷地戴了出去。
但却被村里一个游手好闲的混混抢走了,混混整天无所事事,别人都靠双手劳动,他整天偷鸡摸狗。
若不是看在他躺在病床上的母亲无人照顾的份上,或许早就被赶出村子了。
“啪!”中年妇女一耳光扇在了古娜的脸上,留下了五个鲜红的指印。
“妈,对不起。”
古娜即便被打也赶紧认错,这个项链非常重要,它可以换取一个家族一个冬天的物资,今年的收成本来就不好,几乎都要靠那个项链活下去了。
“跟我走,把项链要回来!”中年妇女抓着自己的女儿气冲冲地走了出去……
过了十多分钟,古娜就跟她的母亲折返了回来,原来那个人抢走了项链之后没有在家停留,直接骑马逃离了村子。
“你去叫卡布力,我也去找几个人,我们连夜去镇子,争取把人给我截回来。”中年妇女赶紧说道。
“好。”
就在古娜想要行动的时候,沈枫懒懒地睁开了眼睛道:“没用的,他怎么会想不到你们会去堵截,肯定去了很远很远,而且你们也找不到的地方。”
“那怎么办?我们的东西就这么没了?”中年妇女有些着急了。
“我这还有一块金子,你们就当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吧。”沈枫随手又从天魔戒怀中拿出了一个金镯子。
这个镯子虽然没有之前的那个精致,但分量比项链要足,反正他们也是按照分量算钱。
母女二人有些诧异地看着沈枫,他们没想到沈枫像是变戏法一样,又变出了一个金镯子。
“睡觉吧,我困了。”沈枫继续躺下睡着了……
凌晨时分,天刚蒙蒙亮。
“呼呼呼……”荒原之中狂风怒号,狂风夹杂着雪花在空中飘落。
再这样的荒原之中,一人一马正在荒原之中驰骋。
这人正是抢了古娜项链的混混,这人贼眉鼠眼,中等身材,身体还算是健壮。
此时他满身风霜在大雪之中已经马不停蹄地赶了差不多一夜的路。
他绕过了好几个集镇,来到距离村子差不多一百五十公里远的最大的一个集镇之外。
“嗷呜!”一阵狼嚎声传入了耳中,这声音在风雪交加的荒原之上回荡,显得特别的渗人。
听见了狼嚎声后,他浑身一振,赶紧从怀中掏出了一把破旧的短猎枪防身,然后催促胯下的马匹迅速前进,镇子已经在不远处了,并能够看到微弱的灯光。
这时,两个浑身披着灰白色毛发的荒原狼挡住了去路。
“滚开!”混混大吼一声。“砰,砰”两枪就将面前的荒原狼放倒在了雪地里。
这猎枪十分的破旧,两发子弹过后就必须要填弹。
于是他一边填弹一边策马狂奔……马匹已经奔波一路,根本没有了力气。
没跑多远又有一群狼狼围了上来,龇牙咧嘴地看着一人一马,眼底闪过了幽绿色的光芒。
现在已经到了食物匮乏的时候,狼群也是饥肠辘辘!
“完蛋了!”混混有些绝望之际,一阵马蹄声从集镇方向传来。
紧接着,“砰!砰!”几声枪响,狼群看着一队人马过来,赶紧跑开了。
那队正是集镇的民兵队,这里野兽狼群众多,必须二十四小时有人看着才行。
等人马赶过来,为首的一个男子对混混问道:“你什么人?”
“大哥,我是塔克村的村民,有事要见默克老板。”混混赶紧自报身份。
默克老板是集镇的隐形老大,集镇里一半的产业都是他的,包括收购村民的猎物的生意,也算是这里的土皇帝。
“就你,还想见默克老板?”为首男子十分不屑地道,“哪里来的滚回哪里去。”
说着,这队人马正要返回镇子的时候,混混赶紧从兜里掏出了一些钱塞入了为首男子兜里,“麻烦您通报一声,我真的有事要见他。”
“行。”混混跟着民兵队浩浩荡荡地走进了集镇。
这个集镇是方圆几百公里内最大的镇子,镇里的建筑和街道也是非常的整齐,店铺也是一家挨着一家。
混混看着这些店铺,又摸了摸怀中的金项链,“等老子有钱了,也开个店,再也不回那个破村子了。”
在民兵队的带领之下,混混来到了一个‘豪宅’前。
这个豪宅只是一个大一点的院子,也是整个镇子最好的建筑。
“我是默克老板的管家,老板正在睡觉,有什么事情跟我说就行了。”一个五六十岁的老者对混混笑了笑道。
“我就要见默克老板,我有东西要给他。”
“有东西我也可以帮你转交。”管家再次笑道。
“不行,我还是要亲自见默克老板。”混混似乎十分倔强,不见兔子不撒鹰他不会轻易把东西拿出来。
“这一大清早的,老板正在睡觉,我转交会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