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孔,沈不欲并不认识,不解之下,也开始懊悔居然没带着武器出来。
站在最前面的是个高挑的女人,头发染得花花绿绿的,浓妆艳抹,蹬着个高跟鞋,浑身皮衣,胯下还骑着个看上去就很昂贵的摩托车。
她身后跟着十来个摩托车手,手上居
然拎着棍子和砍刀,气势汹汹的。
女人抱着头盔,满脸怒气:“你就是索命鬼?”
沈不欲见来者不善,便开始盘算他们的身份——
要是打死了他们,潘恒会不会生气呢?
见他不说话,一个男人径直走下车,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手中的砍刀直指沈不欲:“我大姐跟你说话……”
话还没说完,只见菲佣化身小陀螺,猛地近身,一手卡住男人的腋下,一手扼住肘部,左脚后踢,一个标准的过肩摔把男人砸在了地上!
“哇……”
沈不欲看得目瞪口呆,心想这年头当佣人也挺难啊,不光要打扫房间,还得兼职保镖……
这一个月得多少佣金?要不把她辞了吧?万一雇佣不起呢?
男人挣扎着站起来,骂街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憋了回去。
佣人不知道从哪儿掏出来一把手枪,对准了他的脑袋:“不许靠近先生。”
沈不欲热泪盈眶,太他妈敬业了!钟涵你学学人家!
男人不知所措地走回去,被女人扇了一巴掌,夹着尾巴回到了车上。
女人走下车,扬声说道:“就是你杀了我男人?”
“你男人?”沈不欲掏了掏耳朵,满脸不屑,“我杀的人太多,不知道哪个是你男人,还是说都是你男人?”
“你……!”
女人被气得脸色铁青,她咬牙切齿地点点头。
“今天你带着保镖,我就放过你!但你等着,潘家不会放过你的!”
“求之不得,你最好让潘恒亲自来杀我。”
沈不欲大放厥词,他巴不得潘恒对他动手,这样他也能找个理由先把这个最大的隐患除了。
女人面部肌肉微微扭曲,但她忽然一笑,冷冰冰地说道:“你的那个小弟叫博伟是吧?你们关系不错?”
沈不欲表情一僵,杀
气骤起:“他在哪儿?”
坏了,应该先把博伟找回来的!
女人颐指气使地坐在车座上,矫揉造作地看了看自己的鞋:“哎呀,这鞋染上灰尘了……你把它擦干净,我就把他放了。”
沈不欲的眸子里几乎喷出火来:“你敢动他试试,我敢杀潘浩,就敢杀你!”
女人脸色微动,冷笑道:“果然是你杀的……别以为老爷子让你当个小猎头自己是号人物了!像你这样的,我动动手指就能捏死你!”
沈不欲强压怒火,努力把心情平复下来:“既然你知道是潘恒让我住在这儿的,那你就应该知道,在他心里,我比潘浩更重要。你真以为潘家会帮你说话?”
“老爷子是老爷子,潘家是潘家,真当潘家没有人了吗!”女人叫嚣着,把长腿高高抬起,“过来!把鞋舔干净!”
沈不欲死死盯着她,忽然越过菲佣靠近过去。
女人的小弟们开始起哄,嘲讽声像是海浪一样拍在沈不欲脸上。
但沈不欲径直走过去,猛地抓住女人的脚腕,然后一脚踹在摩托车上!
敌意触发了权能,仅此一脚,摩托车就被一分为二,后半截猛地飞出去砸在一个人身上!
沈不欲把她单手拎起,再按在地上,无视了围过来的小弟,冷笑着说道:“斗狠是吧?来啊!我倒想看看有谁能杀了我!”
“有种你就杀了我!”女人奋力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沈不欲的手就像是老虎钳一样捏得她小腿生疼,用不出一丝力气,“你敢懂我,我就让博伟陪葬!”
沈不欲额头青筋暴起,他完全可以杀了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但博伟一定会遇难……
他可以漠视一切敌人的生命,可一旦认定谁是朋友,就会保护到底。
博伟绝对不能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