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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翻供(1 / 2)


“荆轲没死?”

子婴长大嘴,接着往后翻,“那…”

庭审的半部分被撕掉了…

“这张超,想干嘛?自己的笔记也记录个残缺!”

子婴“唰唰的”继续翻页。

【庭审后。

张超被嬴政下令拘捕,但是很快就释放了,他继续为百姓辩护,这个案件便不了了之。

三月初一,夜晚。

我决定亲自调查荆轲案件,亲临停尸房,对荆轲的尸体进行了检验,发现荆轲是在当晚八点到十二点之间死亡的。

还找到了荆轲的认罪书,上面写着他是如何用谋杀嬴政的,以及他的动机和手法。

这一切都说明,嬴政伪造了这些事实,荆轲并没死,可是人彻底消失了。

但是守卫发现了,并将我以莫须有的罪名逮捕了。嬴政并没有杀我灭口,可能怕我已经留了证据。况且我案件后意外失踪,会造成朝堂震动。

于是将我关押起来,理由很牵强,“街头闹事、打架斗殴”。

张超的老师韩非子教授和丞相李斯都为我辩护。他们知道张超是无辜的,但是面对嬴政的压力,他们只能想出一个办法,就是从犯罪的主观上辩解,说张超是在一时冲动下,或者是被人蒙骗下,参与斗殴。他们希望能够减轻张超的刑罚,或者争取到他的赦免。

法庭上,检察官将张超的认罪书和法医的尸检报告作为证据,指控张超是咸阳城外无头尸案件的帮凶。

很明显这就是栽赃陷害。

张超的辩护人韩非子和丞相李斯,都按照他们事先商量好的对策,从犯罪的主观上为张超辩护,说张超是在情绪失控下,无意中帮助了凶手掩盖了证据。他们请求秦王能够宽恕张超,或者给他一个轻一点的刑罚。】

“很明显,这里利用张超其他辩护案件的疏忽,强行将罪名安插在这里。”

子婴大概猜了出来,“上一轮的游戏内容就是,荆轲案件的真相。”

假如我反推,荆轲没有死,张超通关。按道理说张超就应该猜中了凶手才对,可是为什么他只字不提?

子婴接着翻着笔记。

【就在法庭即将结束的时候,张超突然站了起来,打断了他的辩护人的话,说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说。

韩非子教授连忙小声提醒他:“你干什么!证据确凿,你现在翻供已经来不及了,只会加重刑罚!我们不是早就商量好对策,你不要说话,事情会解决的!”

张超低声向老师道歉:“对不起,有些真实情况我只能现在说,再不说就来不及了。”

他不管两位大牌律师,目光朝着旁听席上的众多记者和政法从业人员笔直投射过去,深吸一口气,突然将音量提高了一倍,镇定自若地说道:“我说,我没有协助凶手!

这完全就是将另外一个案件强行按在我的头上。法医出具的尸检报告显示我在三月初一的夜晚八点到十二点间凶手杀害了女尸,但实际情况是,三月初一的中午我就坐马车去了扬州,我根本没有协助凶手的时间和动机。

这完全是莫须有的栽赃,想通过这件事敲打我,放弃荆轲案件的调查。

关于我在咸阳的情况,有两地的马车票、监控、登车记录、客栈住宿记录可以查,并且,我在扬州的这二天,分别去会见了我律所的两位客户,一位和我一起吃了晚饭,另一位跟我在茶馆聊到很晚。

在这短短不到一天的时间里,大部分时段都能证明我在扬州,无人证明的独处时间只有几个小时,在这短短几个小时里,我不可能从扬州回到咸阳,协助杀人犯后再次回到扬州。

这个案件定性为情杀,女人是被人勒死在咸阳城抛尸的,当天我全天在扬州,怎么可能是我杀的人?

我之所以在监狱里写下认罪书,是因为我在里面受到了某种巨大的压力。

但是,我没有杀人,大秦是法治国家。人人以法为尊,倘若我们这些律师都能够被诬陷,还谈何依法治国,不如称之为暴秦得了!

我是清白的,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法律会还我清白!我要求出示相关证据!】

为了给天下一个交代,嬴政、司马法、御史台决定成立高规格的三方联合专案调查组,由秦国丞相吕不韦担任组长,各单位分别抽调骨干人员,审问相关办案官吏,详细地重新审理这起案件。

下邑县尉顿感压力巨大,正、副县尉一齐赶到咸阳向上级汇报情况,尽管他们反复表明此案中他们从未对张超进行刑讯逼供,张超认罪态度一直很好,证据链也非常扎实,但上级领导对他们的工作依旧半信半疑。

一位领导问他们:“张超那天乘马车去了扬州,你们怎么会不知道,怎么没查他的车票、客栈记录?”

副县尉直想骂对方白痴,如果张超不承认自己杀人,官府自然要他出示不在场证明;当时他自己承认杀人,难道官府还要证明他犯罪时,人不在咸阳,不在扬州,不在天下的其他地方,才能定罪?

何况审讯时,张超交代了案发当晚他去找了蒙括,官府调取了府邸门口的巡夜,看到他的马车于晚上7点驶入小区,谁想到张超现在翻供后说这车借给蒙括了,马车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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