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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老子就是仙儿!(1 / 2)


魔音工作室里,粗犷明亮的唢呐声戛然而止,这里的年轻人......

还真不气盛。

“你们都吹唢呐了,画点眼线怎么了?”

“你们都画眼线了,穿点旗袍怎么了?”

“都摆成这样了,唱腔里带点二人转的感觉,不过分吧?”

路扬在椅子上撑着腰,一副为你们着想的模样,侃侃而谈。

可顾添衡一群人只觉得他在报复。

路扬来到工作室的时候带了词曲,扔给他们之后就坐在一旁,就像把废纸投进垃圾桶似的,都不带回头看。

常人总说,搞摇滚的就是一群疯子,可当顾添衡见识一番之后,看见路扬,像是看到疯人院院长。

总的来说,他们的反应可以用三个阶段概括。

第一次见到词曲。

——这什么玩意儿?

路扬让唢呐和乐手弄出旋律并小唱一段的时候。

——我是什么玩意?

听完之后。

——老子就是仙儿!

然后魔音乐队的人就真的让路扬成为了仙儿,他们四人把路扬逮住,不断地抛到半空,只不过一时手滑,让他闪了腰。

“不是,路兄弟。”顾添衡没想到路扬会这样设计,又说,“咱们乐队是要转型,但总不能从摇滚转到东北二人转吧。”

“我承认歌好,但哪有男人唱歌穿旗袍画眼线的道理?

“是啊,现在还是练歌阶段,眼线和旗袍,就没必要了吧。”

“......”

路扬看着他们抗拒的神情,沉默了。

说到底,他只是想看这帮人唱这首歌合不合适,《仙儿》这首歌,最主要的还是鲜明的特色,还有唱法。

其中唱法,需要从咬字入手,不能每个字都咬得太死,还要加一点点二人转的感觉,一点就够,不能太过,不然味不对。

“所以说,二人转元素能够满足?”路扬问。

“没问题。”顾添衡拍拍肩,东北味十足,“我老家那疙瘩都会唱点二人转。”

“那穿上旗袍试试吧,眼线就不画了。”路扬摇摇手机,“我给了二十万。”

那笔巨款绝对是最大的杀器,一时间魔音乐队的四人都站了起来,对他们来说,穿旗袍可以,拿回钱,不行。

反正都摆烂了,还差那一点?

“旗袍好啊,房间里空调开得冷了,有点宫寒。”

“上边不凉,下边凉啊,确实需要穿旗袍。”

“之前乐经不调,是该穿。”

——摆烂大赛。

都说男人的攀比心很奇怪,哪怕是在摆烂这种事上,一旦有人开了口子,那么底线就能无限下降。

穿好衣服,魔音乐队等人开始练习。

之前顾添衡简单哼唱了几句,但路扬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感觉。

但现在,可能因为旗袍,也可能是底线被击溃的缘故,他们放开了,大发神威,味道十足。

——一股神经病味儿。

很冲。

“啪啪啪。”

练到太阳快要下山的,路扬鼓掌。

他怕再不叫停,自己就要成为神经病了。

魔音乐队底子是有的,他们原来玩的就是重金属摇滚,而《仙儿》这首歌属于死亡摇滚,比起从摇滚到流行,这样的转型并不困难。

“路兄弟,练得怎么样?”顾添衡问。

“能从出生听到进炉子。”路扬竖起大拇指,“有一点瑕疵,但看你表情,应该也察觉到了,再练个几天能够录制。”

众人面色古怪,倒不是因为后面,而是从“出生听到死去”。

看出了他们的不解,路扬开口问道:

“你们有名气吗?”

“没有。”众人摇头。

“粉丝基础有一千吗?”

“没有。”再摇头。

“除了几个重金属爱好者,还有谁听你们的歌?”

“没有。”摇成脑震荡。

“我不是慈善家,给你们写歌的目的只有一个,搞钱,但咱们有底线,只吃自己配吃的钱。”

路扬说:“你们一没名气,二没粉丝,三是摇滚受众太少,没发歌就意味着扑,只有出其不意才能爆火。”

魔音乐队排排站好,如果忽略掉旗袍的话,就像乖乖听话的小学生,“细说。”

“搞噱头,弄人设。”路扬一字一句。

“那和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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