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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长安(2 / 3)


日子剩下来的野猪肉,为了防止变质,李让用盐做成了腌肉,所以吃的时候需要先煮掉肉上面的盐。

这个时代的野外的环境好得令人发指,桃林中便有不少嫩得出水的野葱,挖出的葱头足有指节大小。

不一会儿李让就挖了好大一箩筐。

挑出一些大的葱头来炒肉,剩下的小的也不用浪费,放进盆里使劲搓揉几道,将泥土搓进水里,剩下的就是白白嫩嫩的葱头。

烧点开水放凉,洗出一个陶罐,将葱头全部放进去,再把温水倒进去,加点盐,这样泡几日葱头就会变酸,到时候用来下饭或者做菜都是一道不可多得的美味。

在后世的时候,李让每年回乡下都要带许多这样的野菜进城。

每一次,总能收获城里那些狐朋狗友的一致好评。

想到后世的生活,李让的心不知不觉又有点酸涩起来。

迅速整理好情绪,李让开始将煮熟的肉切成巴掌大小的薄片。

腌过的肉在炒的时候就不用再次放盐,新鲜的葱头加进去,不仅能补充维生素,更是能很好的中和肉里面的油脂。

安修仁和唐俭已经练成了一个独特的本领,只要李让的饭菜做好,他们便会恰好从李让的视线里露头。

一开始的时候,唐俭还会说什么君子远庖厨之类的屁话,但吃过几顿陈堪做的饭菜,什么君子远庖厨就被他抛之脑后了。

队伍里已经没有白面了,所以今天的主食是糜子饭。

一大海碗糜子饭,盖上一大勺油汪汪但又不腻的葱头炒肉,吃得两人大呼过瘾。

吃完饭,两人照例夸赞了一番李让的手艺,便又不见了踪影。

在泾阳县城外休整了一夜,众人的精神状态都恢复到了顶峰。

他们脸上的笑容写满了他们对家之一字的眷念。

李让的兴致不怎么高,他原本也是有家的,但现在,他是个孤儿。

下午时分,长安城的城墙映入眼帘。

李让抬眼望去,心脏像是被人攥住一般狠狠地收缩了一下。

“这就是长安吗?”

看着远方像是巨兽一样匍匐在关中平原正中央的长安城,李让忍不住喃喃自语了一句。

长安,一座承载了汉人所有辉煌岁月的城池。

汉、唐,两个汉人历史上最为巅峰的时代,皆定都于此。

城墙高耸入云,宛如一道巨大的屏障,城墙上刀劈斧凿的痕迹无不诉说着这座城池经历的过往。

厚重的历史感扑面而来,沉重得令人窒息。

用了许久,李让才忍不住从那股令人窒息的感觉中抽身而出。

“这里就是长安!”

那座大气磅礴,承载了无数辉煌的长安,那座经历了无数岁月的血与火的洗礼,依旧屹立不倒的长安。

虽然明知这座长安城不是古长安,而是前隋大匠宇文恺新修的大兴城,但它还是逐渐与李让想象中的长安逐渐重合起来。

...

长安城西北三里外的送别亭,一个气度儒雅,颌下护着三缕短须,身着明黄色长袍的男子,双手负后站在亭子的入口处。

以男子的气度神态,任谁看了也要夸赞一声龙章凤姿天日之表。

男子的身后还站着两人,其中一人须发花白,气度斐然,望之年岁与唐俭相仿。

另一个人身材比之两人稍显矮小,年纪比正中那个青年略大些,一双眸子里满是阴沉之色,高高的脑门隆起,却是天生异象的头角峥嵘之辈。

一群身着玄黑色甲胄,面带狰狞恶鬼面罩,武装到牙齿,看起来颇有些科幻色彩的甲士将那三人簇拥在送别亭正中。

甲士的人数不多,堪堪百人上下,但光是站在那里,便给人一种千军万马难以匹敌的气势。

甲士身旁的战马,同样要比寻常的战马高大许多,且无一例外皆身披重甲,战马与甲士,仿佛生来就是一体的存在。

送别亭附近,似乎是被人专门清理过,除了亭子这三人与周遭的甲士之外,再不见其他人路过。

使节团的车队距离长安越来越近,送别亭所在之地也映入了众人眼帘。

唐俭原本正在和安修仁开玩笑,说回到长安以后再也吃不到李让的饭菜了。

下一秒,整个人突然神色大变,急忙抬手制止了前进的队伍。

吩咐众将士急速下马之后,便率先跳下了战马,且脸上的慌乱之色溢于言表,像是看见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李让正在疑惑之间,就见一旁的安修仁滚落下马。

没错,就是滚落,一点都不夸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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