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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和三十岁(1 / 3)


两打啤酒之后,吕翎翰又去拎了一打,年轻男孩子们不胜酒力,喝完那些差不多都醉倒了,胖子还吐了,他女朋友一直道歉,说让年依扫了兴致。

ktv门口,吕翎翰叫了车,把人一个个塞进去送走,然后大手虚环着年依的手腕,沿着马路边慢慢走,走了几步偏过头看看她,已经是个子长到他耳朵的大姑娘了啊……

他不自然地松了手,揣进自己兜里,说:“你也没喝多,自己走吧。”

为了好看,年依穿了双新买的鞋,新鞋磨脚,穿了大半天,这会儿没了倚仗,脚踝疼得她龇牙咧嘴,最后一屁、股坐在公交站的候车凳上,说什么也不肯站起来了。

“脚太疼了,不走了行不行?”

吕翎翰看着年依捏着他裤子的一点点布料,左右摇了摇,鼻梁骨皱出了好几道褶。

“我看看能有多疼。”他大咧咧蹲在她跟前,利索地拉开小腿处的拉链,脱了那严丝合缝的短靴。

“这儿,你看看,我骗你干什么。”年依给他指。

女孩子皮肤白的发光,脚踝处细腻光滑,连皮肤的纹路都看不到,足跟上方韧带处已经血肉模糊,起初磨出的水泡破溃,破了的皮又被磨掉,露出里面的粉红的嫩肉,肉又磨破,渗出血水,一塌糊涂。

吕翎翰鼻子重重出了口气,再抬眼,严肃地问她:“怎么不早说?”

“不想你扫兴。”年依平静地俯视他的头顶,即便她光着一只脚,即便她说着迁就人的话,她的眼神也始终是自己世界里的女王。

吕翎翰一怔,那种令他心脏一紧的感觉又来了,她变了,她不会轻易改变,但事实上她的身体已经装进了另一个灵魂。

他单腿跪地,不免引来不少注视,但他并不介意,认真地把手里的事情做好。

这个极速变迁的时代,已经很少有男孩子还随身带着手绢,吕翎翰将年依的脚踩在自己膝盖上,变戏法似的从冲锋衣外套的内兜里摸出一方银灰色手绢,扯着对角叠成一条,包在年依的脚腕处,收口处怕硌着她没打结,平整地掖起来。

年依不知道他竟是这么细心的一个人,安静地看着他为自己穿袜子,穿鞋。

全部穿好后,他没起身,微微低了低头,再抬眼,一双眸子漆黑明亮,“我把我妈妈的骨灰带回来了。”他说。

年依愣了一瞬,张了张嘴,却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最后她抬起手,摸了摸吕翎翰的头顶,温柔又无情地说:“哥哥,人类的悲欢并不相通,我就不安慰你了。”

吕翎翰:“谢谢你这么诚实。”

“不客气。”

对成年人来说,坦诚有那一瞬就够了,防卫才是本能,昔日的少年已经长成男人的模样,笑起来又渣又痞,连向上看时的抬头纹都帅气得要人命,“还在怪我?阴阳怪气的。”他柔声问。

年依摇头,嘴巴紧闭。

他愧疚,发自真心,说应该多留一年,管管她的学业,那样她考个名牌大学绝不成问题。

她还是摇头,笑着轻轻叹气,像对命运的妥协:“我这人就这么懒散没出息,你留下是想等着被我气死?”

他知道她在开解他,也知道当初她多想让他留下,只是骄傲不肯表达。

“我很后悔,依依,总觉得是我突然离开,你才一蹶不振。”

年依像没听过这么有趣的笑话,前仰后合:“你快别给自己加戏了,我这人本来就这样,没人管着就堕落,再说我高中班主任也不像老杨那样使劲拎着我学。”

总算就剩两个人,这么闹着说会儿话,距离拉近了些,其实这几年他们通的邮件寥寥无几,到中后期只有年节时群发的问候,最后年依认为他已经单方面放弃了这段友谊,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们的交集是空白的。

“快起来。”年依拉了他一把,“你再跪下去,我快被姑娘们的眼神杀死了,她们大概以为我不识好歹拒绝了你的求婚。”

吕翎翰拍拍膝盖,起来后知后觉:“哦,抱歉,我只是希望你消气,起来,哥背你。”

年依站上台阶,趴到他背上,随着他的步子,小腿摇摇晃晃,离家还很远很远,走回去会累死的距离,可是谁也没提打车。

当然最后他没能一直背着她到家,毕竟实际距离太远,并排坐在出租车上时,窗外已经开始掉细小的雨点,一阵风吹过来,年依的侧脸上都刮上一些雨滴。

她用纸巾蘸干,不得不升上车窗,车内一下子安静下来。

“我们依依真交男朋友了?”吕翎翰顺着一边儿,歪着身子看手机,看似不经意地一问。

年依沉吟片刻:“单恋算不算?”

“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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