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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陪伴左右(1 / 2)


这两首歌自然就是《中华小厨神》的op和ed了。

其中《天空》是由大黑摩季演唱的,最为经典。

而《在蓝天下的相遇》这首歌,每次一响起,李万年总能想自己吃晚饭时,电视上嘟嘟那美丽的倩影。

这两首歌的确出乎了区锐强的意料,本以为还是儿歌,没想到居然这么优秀?

于是他爽快的收下了这两首歌,并表示会尽快完成填词和编曲,当然,对于李万年的建议,他也会耐心听取。

从早上被二哥在床上拉起来参加会议,再到中午父子四人在公司吃工作餐,再到自己前往动画公司观看成品,再去看妹妹的排练,此时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

自己这真是充实的一天啊!

“小李总,我们到了!”

正在车上假寐的李万年,被人叫醒。

因为中午之后,李万山有事要做,便将接送李万年的任务,交给了他最放心的小弟,牙擦苏身上。

而李万年所乘坐的车,也从跑车,变成了一般的小轿车,已经开了两年的萨博。

不过李万年倒是不在意,李万年对于车的好坏兴趣不大,反正又不是他开!

“小李总,麻烦您给签个名?”

正当李万年准备离开时,牙擦苏不是从车上哪里拿出来了一本《死神》的单行本,递到了李万年的面前。

“你也看《死神》?”

看着一副猥琐相的牙擦苏,李万年忍不住好奇道。

“当然,我们可都是山哥的马仔,哪有不喜欢看《死神》的?”

虽然李万年没搞清楚看漫画和当李万山马仔有什么关系,但他还是接过了漫画和笔,打开了封面。

“你叫什么?”

“我叫苏建信!”

“祝苏建信鹏程似锦,大展宏图——万岁!”

“谢谢小李总!”

李万山麾下的得力干将牙擦苏,此时在李万年面前,就像是个虔诚的粉丝一样,双手接过了漫画。

李万年下车后,让牙擦苏离开,自己则准备转身上楼。

“伸长吧,鬼灯刃!”

“咆哮吧,响尾蛇!”

这时,李万年看到路上,两个小孩,一人拿着一根木棍,念着《死神》中中二的台词。

也亏得此时陆白哉还未出手,李万年相信,等到白哉卍解出来后,这些小孩口中的台词就又换了。

“散落吧,千本樱!”

身为始作俑者李万年,想想就头皮发麻,连忙快步走上了楼。

已经是个小富翁的李万年,这两年几乎没什么大的开销,除了收购动画公司外,大的投入也就是买了一套房,作为他的工作室。

新的工作室居然他曾经的画室也就几百米远,但是环境却大不相同,公寓里不但安全系数提高了不少,各种配套设施也非常完善。

用钥匙捅开房门,李万年发现工作室的灯还亮着,郑金文正趴在画桌前忙碌着。

“你怎么还没下班?”

“老师,伱回来了?小马家里有事,我就让他先回了,反正我也是一个人,待在家里,还不如在工作室多画一会儿!”

郑金文收起笔起身为李万年倒了一杯茶水。

李万年不爱喝咖啡,即便是晚上熬夜画画,相较于咖啡,他更喜欢喝茶。

“谢谢!”李万年接过茶水来到了画桌前,看着郑金文画的高达,不禁感叹道:“画得很好!两年前,你就在漫画大赛上获得了亚军,可你偏不肯连载作品,现在让你继续当我的助手,我还真是过意不去啊!”

两年前举办的漫画大赛,在李万年自爆身份后,引来了不小的关注,尤其是内行人,更是有不少人报名,甚至还有“御林军”和“上官家族”的人也报名了。

这也难怪,无论是在玉朗公司还是《喜报》,想从助手升到主笔,非常的困难,而且相较于他们流水线的作画模式,普通人更加难以获得机会。

与其如此,不如投稿给《二次元杂志》赌一把,只可惜他们的能力,大多能力有限,不足以获奖。

最后评选出来的前三名分别是:王司马、郑金文和何志文。

其中郑金文和何志文都是李万年的助手,因此在评选时,梦工厂为了避嫌,最后让这位王司马拿了冠军。

说起这位王司马,也算是港岛漫画界的老前辈,已经36岁的他,1961年开始就从事漫画创作,六十年代,在金大侠的促成下,与漫画家汪泽联合执笔“老夫子与契爷”漫画。

1965年又加入了《明报》,担任金大侠小说的插画师,但是一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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