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脸上戴着一副墨镜,打扮得很前卫,脸容姣好,就是很瘦,肤色更是透着一抹病态的苍白,就像纸片人似的。 她来到他的面前,抬头看着商铺上面的招牌,脸上带着讥讽的笑容:“我是谁不重要,你租这个商铺需要多少钱,每平方米一万,两万,还是三五万?” 她看起来有点眼熟,但他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见过她,老板的脸色有些难看了:“小姐,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没什么意思,就是看不惯苏尽欢那小人嘴脸,你租她的商铺,带来了人流商机,但她却在这个时候,想过河抽板,砸烂你的饭碗,这种事,是个男人都忍受不了,你就任由她打压你?”女子手一摆。 在她身后的一名保镖立即上前来,抽了一根香烟递给她,然后拿出打火机,恭敬地为她点燃了香烟,随即退下。 女子抽了一口烟,随即在他的面前缓缓地吐出,透过袅袅的烟雾凝视着他,讥笑着说:“怎么,觉得我说的没有道理?” 老板被她说得动容了,用力握住拳头,咬牙说:“我当然不会任由她打压我,这间店是我做起来的,我绝对不会让她就这样白白地拿走我的心血。”他慢慢抬起头来,看着头上那鲜明的招牌,心里下定决心,不管如何,他绝对不能让苏尽欢把这商铺收回去。 女子听到他这么说,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抽了一口烟,缓缓地吐出,说:“苏尽欢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小人,她一向吃硬不吃软,她最紧张的就是她那个宝贝儿子,你懂我说什么吧。” 老板顿时有点蒙了,看着她,惊愕地说:“我不懂,你的意思是,让我去动她的儿子?”看到她脸上越发灿烂的笑容,他的心顿时咯噔了一下,脸上露出了惊恐的神情,摇头说,“不行,那是霍家,我不敢惹。” 霍家在锦城里拥有神一般不可撼动的地位,他去动霍家的小少爷,他有十条命都不够死。 看到他那一脸怂样,女子的脸上顿时黑了下来,眼底上闪过一抹烦躁,生气地说:“没用的狗东西,你的饭碗就要被那贱人打烂了,你竟然半点都不敢反抗,如果我是你妈,当初怀着你的时候,就应该喝上一大碗藏红花,把你这个没用的狗东西打掉。” 被她这么骂,老板哪能忍得住,气愤地说:“臭婆娘,你说什么,你有种再说一次,我砍死你。”他一边大吼着,一边就要冲进厨房里拿刀。 但他的脚才刚抬起,在女子身后的保镖便迅速上前,跟着一把带着致命杀气的枪,抵在了他的腰上。 保镖的脸色冷硬,没有多余的表情,但那一双凌厉的眼睛带着杀气,沉声说:“你敢动我们家小姐一根汗毛,我让你全家陪葬。” 老板本来恼火得想冲进厨房里拿刀的,现在被他拿枪顶着,顿时吓得没脾气了,双手高举在头上,紧张地说:“有话好说。” 看到他这么怂,女子发出了咯咯的笑声,说:“你这样吓他,他会尿裤子的,还不赶紧把枪收起来,你把他吓死了,本小姐没得玩,就玩死你。” 保镖嘴角微抽了一下,不过没说什么,把枪收起来,动作利落地退到一边去,不过一双带着杀气的眼睛,还是死死地盯着他。 老板已经被他吓得双腿发软了,差点瘫痪在地上,一脸惊恐地看着那女子:“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能够有保镖保护的,一定不是普通人。 女子来到他的面前,冲着他喷了一口烟,随即抬起手,缓慢地摘下来墨镜,露出了那看起来更加显得瘦的脸颊,那一双深沉的眼睛,透出一抹恨意,缓缓地说:“我是苏尽欢的死对头,林梓雅,我回来了。” “你……你是林梓雅。”老板看着她,一脸震惊,她变了很多,瘦得就跟纸片人似的,肤色更是透出一抹不健康的病态白,自从她大闹霍冽宸和苏尽欢的婚礼后,她就得了精神病,听说她在精神病院里治疗,没想到她竟然出院了。 林梓雅脸上的神情变得诡异:“见到我,很奇怪吗?”所有人都以为她得了精神病,她这辈子就只能在精神病院里度过。 苏尽欢跟霍冽宸,一家三口还这么幸福,她怎么舍得让自己就这样在精神病院里过一辈子,苏尽欢的幸福是从她手里抢过去的,现在也该是让她偿还的时候。 前两天,她在网上看到霍千帆捡到巨蛋的新闻,看着他那可爱的脸容,完全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长得很像苏尽欢,她看着真的恨得发狂,是谁批准他们这么幸福的,她不准。 当年苏尽欢和她的恩怨轰动全城,就没有人不知道的,老板租了苏尽欢的商铺,当然对她的事情也很了解,他咽了一口唾液,有些惧怕地说:“林小姐,跟你有仇的人是苏尽欢,你要报仇,你去找她啊,你来找我做什么?” 林梓雅看着他,笑得有些诡异地说:“苏尽欢欠我的,我会全部拿回来,至于找你,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