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廷也决定,以后只要英国蛮夷赶进城固守,咱就将挖河道的事情进行到底! 咱爷们不怕费时费力,就看尔等怕不怕被水淹了! 打扫伯明翰这边的战利品的事情,就交给郑家骐来负责了。 黄廷带着一万本部人马继续向西追击,倒是要看看詹姆斯二世如何将他的几万人给弄过河去…… 一六八七年十一月十一日,经过数百英里的长途跋涉,詹姆斯二世的部队终于抵达了孟菲斯。 这是一座位于密西西比河畔的小城,詹姆斯二世打算在此地渡河,然后顺流而下,彻底甩开身后的追兵。 可惜这里的船只完全不够用,所以这个设想根本行不通,能让全员渡河就算是万幸了。 渡河的船只其实也不够,别无他法,丘吉尔只能下令全军砍树做成木筏子。 可是糟糕的消息比渡河的速度还快,第二天便传来了游骑兵的报告,说敌人已经追近了。 这个坏消息几乎让英军上下集体发疯,黄皮猴子真是太可恶了,简直就像一条恶狗! 好在河面很宽的密西西比河对己方来说是个困难,对敌人来说更是个追击的障碍。 丘吉尔立即下令全军渡河,王室乘坐船只先行去往对岸。 只要放弃所有重武器,那就能够加快渡河速度了。 除此之外,还有简易渡河法。 也就是将自己绑在一根圆木上,手里拿着实现做好的船桨,那就可以控制漂流的方向了。 的确原始了一些,可现做独木舟已经来不及了。 凑合用吧,喝点河水总比去黄皮猴子的矿场喝水要好吧? 在敌军来袭消息的刺激下,英军展现出了极高的效率,只用了三个小时,就具备了全员下水的能力。 有船的坐船,没船的做木筏,没木筏的就抱着一根圆木下水。 虽然的确有不少人被淹死,可是大部分人还是成功抵达了对岸。 对岸是西班牙人的地盘,此时英军上下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 更重要的是,当地的西班牙人在明白了黄皮猴子即将杀过英西两国的界河的消息后,也惊慌失措地开始向西南方向跑路。 在西班牙人看来,数万英军都如此仓惶地逃窜,追杀而来的黄皮猴子一定更加可怕。 他们连英国人都不打算放过,能放过他们这些西班牙人么? 肯定是不会的! 不想死在黄皮猴子枪口下的话,那就得立刻跑路了。 当过河的英军士兵在对岸生火取暖之际,大明远征军便已经抵达了河畔。 黄廷不说废话,也没目送猎物离开,直接下令炮击。 只要重炮够得着的目标,就一律轰他个地动山摇,鬼哭狼嚎! 不得不说,密西西比河的确很宽,工兵搭建浮桥估计的三四天时间。 黄廷一看地图,发现在渡过该河之后,己部还要连续横渡好些条河流。 这难度堪比在水网密布的江南地区作战了,感觉有些得不偿失了。 思考了一天之后,方才做了决定,全军沿密西西比河东岸南下。 由于两个军所辖的四万倭军都留给了郑成功与郑家骐,黄廷也不担心英军会卷土重来。 真要是发生这种事,那反而是方便了自己,可以与郑氏兄弟一道将其一网打尽了。 反之,那就可以结束在英属北美地区的作战行动了,以后转战西属北美的得克萨斯地区。 再说凛冬将至,决定不能再次上演去年那种狗屁倒灶的事情了。 全军近万人向墨西哥湾北部岸边开拔,就近接收舰队送来的补给。 然后择时借助舰队,将部队运输到得克萨斯去。 对黄廷来说,将全军挪到对岸是很麻烦的事情。 可用揭暄的舰队的话,也就是举手之劳,这便是海军与陆军的本质差别了。 等黄廷所部抵达目的地,已经是春节之后的事情了。 远征军第二十三军已经占据了塞维利亚(新奥尔良),第二十四军则驻防马拉加(加尔维斯顿)。 这两个军都已经划归黄廷指挥了,因为某尊师已经想到了郑成功所部兵力不足的事情,倭军就是用来为其补充的兵源。 倭军善于干脏活累活,刚好可以给郑成功解燃眉之急。 否则凭借三五万郑军,根本无力控制荷属北美与英属北美的广袤地区。 此时曾英指挥的第十五、十七、十九这三个军已经攻入了得克萨斯腹地,目前已经在萨拉戈萨(达拉斯)以北地区作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