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太子看好冯铨的主要原因就是这货运气上佳,左右逢源,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能屈能伸,当孙子比钱谦益还厉害。 脑子聪明,口才不错,饱读诗书,还能舞文弄墨。推杯换盏,高谈阔论,跟同僚们吹吹火车更不在话下了。 朝廷里的饭桶有很多,蛀虫也不算少,但公私兼备的人就寥寥无几了,冯铨算是为数不多的“稀有动物”。 只找个酒囊饭袋去当欧洲特使,那就不用在礼部里挑了,干脆去茶馆里找个说书的就行了,人家还能说得津津有味。 过于苛刻与自律的人也干不了这个差事,一脸严肃,即便去了酒会与舞会,也跟根木头一样,非常不利于业务发展。 这个差事的主要任务,就是必须保持与欧洲几个大国的友好关系才行,这种战略就是所谓的制衡! 玩平衡外交的人,必须脑子活泛,懂得因势利导,避实击虚。还能拉拢和利用盟友,前牵制潜在敌人,通过各种渠道搞来有价值的情报。 所以某太子考虑再三,矬子里面拔打个,也就是眼前这厮能够勉强就任了,无非是让他顺手看好小肥宅,大不了每年多花点银子而已。 “殿下所言极是,臣定督促礼部官员尽快学习外语,臣也要与时俱进,不敢有负圣恩!” 冯铨觉得自己往后二十年都被太子爷给安排妥当了,不过想来是个天大的肥差,就任虽然远了些,可离得近哪还有肥差啊? 全当是种修行与历练好了,再说定衷王是当今太子的亲弟弟,以后的大明藩王,可能是最重要且实力最强的一个藩王。 伺候好定衷王,只要这位小王爷心悦诚服,以后说不定自己还能在定衷王的藩国里当个首辅之类的差事,如此一来,全家就有了退路了。 担任此职有利有弊,终究利大于弊,那就可以欣然接受了,除非自己在定衷王出国游学之际身体有恙,否则断然没理由将如此肥差拱手相让! “嗯~!好,爱卿用心便是了。此事本宫只说与爱卿一人,朝廷尚未知晓此事。若是走漏了风声,让朝臣们知晓,那如此肥差就不一定归爱卿了!” 既然是只贰臣,那就一定要榨光其剩余价值才行。 往后近二十年,冯铨都得老老实实为朱家效力。 等到了欧洲,想投诚都不可能了。 冯铨只有忠于大明,才会体现出自身价值。 一旦投靠了新主子,失去了特使的光环,那就屁都不是了。 “是,臣遵命,臣定当守口如瓶,万不敢向外透露分毫!” 冯铨还没傻到砸掉自己的金饭碗,这可是纯金的,等到走马上任,一年的俸禄绝对能造出一个脸盆大小的金饭碗,说不定还绰绰有余呢。 “哦,对了。适才忘了说,待爱卿赴任特使一职,全家成员皆可随行,主要是直系亲属,包括旁系在内,不超过三十人。主要是此职工作在万里之外,一旦家中有事,根本无法及时得知,况且家人在周遭,也好便于照顾日常起居。” 这就没必要用家属当人质来扣着不放了,十万两银子都花了,不差这点累赘了。 “殿下如此厚恩,臣无以为报!” 冯铨也不意思问相关事宜,毕竟还是七八年之后的事情,太过急于求成容易让太子爷心生反感。能让家眷随行,真是再好不过了。 “之所以如此安排,是因为眼下欧洲的医疗水准略逊于大明,往后会逊色更多。爱卿身边若无女人陪伴,久而久之,难免会感到孤单寂寞。本宫可是担心节外生枝,导致爱卿身体有恙,以至于影响到日常工作。待出行之前,爱卿若是有意再纳新妾,便可一并带上随行。” 那边可是什么病都有,一不留神,染上就是大麻烦,还会殃及小肥宅,除了国王、诸侯、领主之类的高层,其他人最好少接触。 “是!臣遵命!臣定当洁身自好,万不敢有他念!” 对于西夷,尤其是西夷女人,冯铨只是好奇而已,根本就没啥深入了解的想法,比较起来,还是对娇俏婀娜的“瘦马”更为喜欢。 “这还是其次,本宫是怕爱卿无法力克西夷女子,折我大明威风,呵呵~!” 冯铨今年四十五岁,等七年之后出门,也就五十二岁,按天机还有二十六年可活,算是相当能苟了。 身体没啥大病的话,那就说明很抗折腾,让他去欧洲是最合适的人选,至于其他,某太子还没想那么远。 “……臣……” “好了!爱卿无需当真,玩笑话而已。只要了解对方身世背景,充作枕边人也无妨,不过要恪守机密,不能被美女细作给探听到,那便是落到对方布下的陷阱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