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意不意外? 惊不惊喜? 刺不刺激? 挖坟缺德么? 那得看挖的是谁的坟喽! 作为侵略者,挖辫子的坟就是大快人心之举! 挖的正义其所! 有一群强盗光顾你家,有几个强盗病死了,在你家后院修了坟,你还得把这些死人当成祖宗供着么??? 不挖出来挫骨扬灰都不算是个爷们! 好在这些坟里的尸体还没变成骨头,要不然就是去应有的作用了。 死人有价值么? 当然有价值! 某太子就是要将这些废物二次利用! 天花的可怕之处在于三大优点! 其一,可以大规模传播。 其二,潜伏期之后能够快速致命。 其三,被感染者感染他人之后,他人身上的病毒的毒性仍然不会大幅度的减弱,还会波浪式的传播下去。 天花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绝症的原因,在于该病的致死率并不高,仅有两成左右,较于癌症,致死率很低。 只不过癌症并不传染,只是遗传。而天花的长处在于可以短时间内快速感染,完全不受人数规模的限制。 某太子遣人将这些尸体挖出来,就是二次坑害辫子大军,谁敢阻拦追击,那就先尝尝大明版的天花炮弹! 一万辫子中招,起码能死一千以上,运气好的话,能死两千,甚至更多。 此时此刻,城外某处地方,正有一群人戴着防毒面具,挥汗如雨,用铁锹在挖坟…… 之前不是俘获了很多辫子么? 正好可以派上用场! 活辫子挖死辫子的坟! 完美! 要是因为挖坟而感染了天花,那就算死得其所! 这些辫子死不死,关某太子屁事呢? 当初你们攻入城内,屠戮大明百姓,也不是没有心慈手软么? 莫怪某太子荫狠毒辣,这叫“一报还一报”! 谁敢不卖力气挖,坑是现成的,正好可以顺势埋了! 在挖坟这方面,某太子只能屈居第二。 高居榜首的,自然是“挖坟掘墓总司令”曹丞相…… 对比起来,起码某太子是不贪财的,挖坟不是为了发家致富。 为了消灭大明的敌人而挖坟,绝对可以载入史册! 一群武将听了之后,当然觉得这招很是高明,比他们死打硬拼强多了。 多尔衮所部可是有八万之众,绝非可以一战而定,此番追击还要避实击虚才是。 “殿下,天津总兵官马爌到了!” “哦?稀客呀!宣吧!” 天津与京城的距离可是比大同近得多,可是马爌现在才来,落在杨文岳后面,也是有道理的。 正因为距离近,才不敢轻动,天津可是战略重镇,要是被辫子给端了,马爌有三个脑袋都不够砍的。 “罪将马爌救驾来迟……” “好了,免礼平身吧。你跟杨文岳一个理由,本宫就当没听过好了!爱卿此番带来兵马几何?” “启禀殿下,末将携两千马卒!” 马爌不可能将麾下的所有骑兵都带来勤王,除去留守天津的,其他大部分都已经来京了。 “嗯!爱卿有心了!进朝,发马爱卿一份注意事项!” “是!” 这个数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蚊子腿再小也是肉,不管怎样,也算是一支来之能战的生力军了,值得表扬。 晚膳虽然每桌都有六个菜,三素三荤,不过酒却供给的很少,每人限三碗,因为回去之后,诸将都要立即统计己部可以出动的骑兵数量。 此番追击,是诸部的合成部队,具体由谁来指挥,某太子起初打算让祖宽来负责,转念一想这厮或许无法服众,便让周遇吉来担当了。 至少周遇吉不会像祖宽那样脑子里面没啥策略,就知道猛冲猛打。 即便大明王师已经装备了不少坦克,但每个骑兵都是宝贵的,不能轻易损失掉。 皇太鸡退兵的消息得到证实之后,这下京城的百姓总算是可以如释重负了,一些被辫子砍死百姓的丧事也能如期举办了。 但更多的人都走上街头,翘首期盼一件事,那就是为庆祝击败东虏,而举行的烟花表演。 到了晚上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