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笙是个慢热的人。 用祝老师的话来说,是个只会读书和工作的闷葫芦。 耐不住外婆和顾斯宜的热情,闻笙在不知觉间也变得话多起来。 自从闻亭书走后,闻笙已经很久没感受过来自长辈的关爱,以及家庭聚会的温馨氛围。一顿饭下来有种说不出的温馨和放松。 饭后,闻笙主动提出洗碗。 “还是让我来吧。”傅砚临担心让闻笙动手,洗一半摔一半。要知道平时在家里,这些活儿都是他干的。 闻笙不依,“做饭我帮不上忙,洗碗总可以吧?” 傅砚临挑眉,“你确定?” 外婆一巴掌呼在傅砚临的后脑勺上,骂道,“瞧不起谁呢?你和斯宜去把垃圾丢了,顺路去村口的商店买些饮料回来。今晚那盘爆炒牛肉酱油放多了,咸得慌——” 闻笙听到后有些不好意思。 那盘牛肉她只吃了一块,然后喝了一整杯水,估计被外婆瞧见了。 其实外婆心里像明镜儿似的,却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免得闻笙尴尬。 顾斯宜扯住傅砚临的胳膊便往外走,“走,买冰镇啤酒去,今晚不醉无归!” “喝个屁,就你那点酒量还不醉无归。”傅砚临一脸鄙视。 顾斯宜不甘示弱,“我是你姐,让着你还不好意思了?” 两人再次开启互怼模式。 看着远去的背影,外婆的唇角不禁往上扬,“他们姐弟俩,从小就闹腾。” “这样也挺好,我从小就羡慕别人有姐姐或者哥哥。”闻笙说这番话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是一张熟悉却又陌生的脸。 表情不由地僵住。 闻笙曾经也短暂拥有过有一个哥哥,天资聪慧又勤奋,是个不折不扣的学霸。虽然两个人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但是生活在一个屋檐下,感情是切切实实的。 他当年以高考全市第一的成绩考上京城清大,主修的也是金融专业。 后来闻亭书出事,林绥芬也相继搬走。他去了美国当交换生,两人从此再也没有联系过。 这些年,闻笙还是第一次想起那个缘分短暂的哥哥。她也曾怀疑过,林绥芬那样自私狭隘泼辣的女人,怎么会生出那样优秀谦润的儿子?他们母子俩,根本不像。 不过,数年不见,闻笙也快忘了那个人长什么样子。 “外婆,让我来洗吧,您歇会儿。”闻笙主动收拾碗筷端进厨房。 外婆是个闲不住的人,“没关系,你洗碗的时候我可以站边上聊天。” 小小的厨房里,有一扇很大的窗户,可以看到院子里那片蔬菜田。 换灯泡的时候,傅砚临顺手把厨房的灯也换了,光线明亮了许多。 外婆岁数大,唠唠叨叨都是些日常的琐碎事。看得出来,她对很宠傅砚临这个幺孙。 “阿笙,今晚的饭菜合你口味吗?小砚担心你吃不习惯,特意叮嘱我做你喜欢的菜。”外婆话多,大部分时间都是闻笙在听。” “他呀,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带女孩子回来吃饭。” “这小子嘴巴硬、脸皮厚,以后吵架你要是吵不过他,尽管给外婆打电话,看我怎么收拾那龟孙子!” 外婆把擦干净的碗放到柜子里,随口说,“小砚把你的照片夹在字典里,有一次我收拾房间的时候发现了,他还不好意思呢。” 闻笙未免有些意外,“傅砚临怎么会有我的照片?” “是一张红底证件照,你穿着校服,笑得可甜呢。”外婆比划了一下照片的大小。 闻笙恍然大悟。 怪不得高一那会儿,图书证发下来没多久她的照片就不翼而飞,原来是被傅砚临顺走的。没想到混不吝的傅同学,年少时还有这种特殊的癖好。 想到这里,她的心里竟有一丝丝的甜蜜。 如果读书的时候,傅砚临主动向闻笙表白,不知结果会是如何? 那时候她一心只顾着读书,唯一的愿望就是考上燕大的金融系,很大概率会拒绝。那时候的闻笙还不知道什么叫喜欢。她在漫长的十年岁月里,才将将学会如何去喜欢一个人。 所以,两人在十年后重遇才刚刚好。 出现在闻笙心智足够成熟、能更理性对待感情的时候。 早一些,闻笙可能还没与江屿阔分手;迟一点,她也许没有刚好在那个下雨天上了傅砚临的车。 大概,这就是上天让他们牵扯十年的缘分吧。 “外婆,傅砚临很好,我会真心待他。”闻笙极少许诺,因为未知的变数太多,她害怕会被现实狠狠打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