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恩和艾尔。
“书”的男主角与女主角。
我深爱的他,以及深爱的他所深爱的人。
人影在身边匆匆来去,繁华热闹的舞会突然变成抽象的剪影画。纸人们机械地拍手、欢呼、大笑,恭贺这对情比金坚的恋人。
整个世界只剩下那一对并肩而立的璧人,与远处不起眼的我。
关于我曾经做过的那些美梦,从未如此刻般明晰地在眼前破碎。
每一次受邀到卡里金家,我都会拎起裙摆,一一数过脚下的台阶数,数我还要走多少步才能抵达希恩所在之地。
无数个深夜里我放下羽毛笔,揉着酸涩的眼,望着夜空的星光,都在心里描摹有朝一日我成为他的妻子,我要如何开启每一个值得珍惜的日子。
真讽刺啊,想要见到自己凯旋归来的未婚夫,居然还要在王宫举行的舞会上。
眼睁睁地看着他身边的位置换了一个闻所未闻的陌生人,而不久之前,那个位置分明还属于我。
从很小的时候,卡里金与伊尔兰家定下婚约开始。大人们或是默许或是乐见其成地将我们推到一起。
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幼小的我,因为低烧刚刚退去,身体尚未恢复,虚弱到险些站不稳,强撑着一步三晃慢慢地走到他的面前,屈膝行礼。
他握住了我的手。
从那以后,无论在什么地方或是场合,我的位置永远都是在他的身旁。
所有人都默认我们会在一起,会结婚,会长相厮守。为什么不呢?我们的婚约从一早就定下,卡里金家族又绝不会背信弃义。
他和我出双入对的身影被社交界的每一个人看在眼里。他的身边不会有除了我以外的千金出现,我亦然。
幼年我随着他一起觐见新任皇后的时候,这个王国最尊敬的女人含笑让我们并肩立在御前,夸赞我们的相称。
我也一直以为,他的身侧就是我的归宿。
皇后陛下说,你们要成为彼此相称的夫妻,从此我奉为金科玉律,毕生的座右铭。
希恩当然做到了,他太出色了,出色到我拼命也追赶不上他。
他十四岁的时候觉醒为哨兵,从小拥有魔法天赋,十六岁就成为第一骑士团的长官。
二十岁,他名满天下。
二十岁,他有了心爱的女人。
而那个人不是我。
哪怕我从小拼命地学习礼仪、语言、跳舞和刺绣,我想成为最完美的千金,最能与他相配。
到头来我依旧是我,伊尔兰家那个孱弱的女儿。
甩脱不掉的病秧子体质,完美柔顺的千金小姐,伊尔兰家的女儿,侥幸取得婚约的幸运儿……种种标签淹没了伊莉丝本人,标签下的我本人面目模糊。
是不是因为我不够好?是不是因为我总是做不到更出色?
是不是因为我本质上与其他千金们无甚区别,所以他厌倦长年累月相处到乏味的我,喜欢上更加鲜活蓬勃的生命力?
是我哪里做错了,无法讨得他的欢心吗?
是我总是挂着的笑容太虚伪吗?
是我总不声不响地缀在他身后,出现在一切他回首即可看见的地方,惹他厌烦了吗?
是我时常头疼脑热、大病小病不断令人厌倦吗?
是不是因为我总是无法追上他的脚步,无法与他畅快地聊天谈心,对着我就像对着一根木头?
我的眼眶酸胀,眼里的雾气慢慢弥漫开来。
随着激烈的情绪如潮水般带走身体的力气,我紧紧握着折扇的力道也渐渐松开。
折扇险些脱手滑落之际,终于带回了我出走许久的理智。我像是从一场漫长的梦里猛然惊醒过来,泪意还残余在眼角,带着干涸后的微凉,冷汗却已经浸了后背的衣裙。
室内的成百几十只小臂粗的牛油蜡烛在熊熊燃烧,热得人直冒汗,我却出了一身的冷汗。
我有个毛病,或许是身弱引起的,每逢情绪波动起伏较大,整个人就会像是神智被抽离般呆坐许久,直到身体缓慢地恢复精力,重新供给大脑和四肢正常活动所需的能量。
尽管我竭力改正这个要命的陋习,强迫自己控制情绪平稳,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
但希恩的信寄回到家里的那一天,我还是愣神地呆坐了许久,久到家里人们都要去喊医生了。
我深呼吸平稳下情绪,心里暗骂自己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如果当众出丑给父亲抹黑怎么办?何况今天还有陪我一起来的谢伊,她也——
我猛地想起身边的人其实和我同病相怜。谢伊喜欢着希恩,书上铁板钉钉地写过她对希恩抱有认同、倾慕之心。
这个认知让我的神经像是被烙铁烫了一下,又被丢进冷水里浸泡。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这一刻复杂的心情,一想到她的名字也与希恩联系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