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多积福。” “好嘞!” 庄和初坐得远,千钟不觉拘束,胆子也大起来,伸手便抓起那只肉皮烧得红亮的肘子,还是不敢弄脏了那洁净的蒲团,干脆就地一坐,两手抱着啃起来。 从庄和初那儿看过来,只觉得她整张脸都扎进了肘子里。 倒是她那一双手分外显眼了。 庄和初记得,这双细瘦如冬日枯枝一般的手在街上拽着他跑的时候,还是好端端的,这会儿凑在一块儿看着,虽是一样的脏,但左手背上赫然一片青紫,手指根儿处也比右手的肿了一圈。 这是被人踩的。 早先在百福巷里,他见她故意去招惹那些叫花子,就大概知道她想了个什么脱身的主意。 她说不让他管,他便没有贸然露面。 后来见那些叫花子拿了披风还没完没了,才弄出些声响,惊跑了他们。 庄和初担着皇城探事司的这份差事,见过的奇才可说得上数不胜数,却也难得遇见这样绝妙的一块胚子。 拿玉石作比,就是那种尚还裹着皮壳就已有湛然之相的璞玉,任何一个匠人都难以抑制想要将之雕琢出来一看究竟的冲动。 姜浓显然也是一样的心思。 庄和初在拿来的一把龙眼中拈出一颗,目光自手边的符纸上扫过,姜浓那纤细端正的小字赫然其上。 ——人不吃饭就会饿。 能把这样一张纸奉若神明的人,要么不识字,要么就是聪明到了极处。 亦或是兼而有之。 龙眼赭黄的薄皮被轻轻剥下,丢在这张已功成身退的符纸上,留在庄和初指间的果肉莹润剔透,与他细白的指尖几乎难分彼此。 他长久以来的日子就如这龙眼一般,一层壳子在外严丝合缝地包裹着,今日冷不防叫这坐在地上大啃肘子的人一搅和,就好像哪里蓦然破开了一道口子。 明知这不是什么好事,却又觉难得透上了一□□气。 一口他没有资格受用的活气。 庄和初缓缓吐纳,惋惜地将那离了外壳庇护的龙眼送进口中,果肉清甜,任唇齿宰割。 他慢条斯理吃下这一颗龙眼的功夫,千钟已埋头一阵风卷残云,那只比她脸还大一圈儿的肘子转眼间就被啃成了一根狼藉的大骨棒。 千钟正啃得投入,忽听那茶案旁的人开口问她。 “你叫什么名字?” “千钟……”千钟匆忙咽下嘴里东西,一骨碌站起身,又紧接道,“读书就能吃饱饭的那个千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