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一从东宫出来的时候,已近三更天。
御林军还守在门口,他翻墙出来,没有惊动一兵一卒,轻飘飘落地间,正好看到黑色人影从矮墙边一闪而过,待起身追去,却什么都没瞧见。
若是换作平日,兴许还要将周遭探查一番,但今日他心绪尘郁,杀气萦绕间隐约有些控制不住,不太想管东宫的这些劳什子事情,便只是背着手走在空无一人的小道上。
李裕齐不在意纤月这枚弃子,在他看来,这些年屡屡针对李奕维,收效甚微,他虽执着于此事,对结果能不能成早就看淡了。左右,谋划的不是他自己,涉险的也不是他自己,结果再坏,总不会影响了他太子殿下的地位和声望。
可对林一来说,没有成功,就是满盘皆输。他要李氏皇族父子反目、手足相残,一个都逃不过……他背着手走在路上,背在身后的指尖死死掐进掌心,完好的那只眼睛看着视线所及之处的三寸天地间,目光煞气四溢,他咬着牙,一点点碾着后牙槽,笑意森冷。
隐约间想起那日后花园,日色正好,那个长相普通眼神间却似落了碎金日光的姑娘,她是这个时空里唯一知道自己过去的人。她看起来那么孱弱、那么无力,像一只闯进了狼群的兔子一般的胆怯不安。可即便她害怕地那么明显,却还是一字一句地控诉他,“你和他们是一样的,一样视生命如蝼蚁。”
也是这样的三寸天地间,他若不费心掀起一点兜帽的话,只能看到她下半身的裙衫。兴许,小兔子自己都不知道,她在说那些话的时候,身子都在哆嗦,哆嗦地那裙衫在地上投下隐隐绰绰的影。
是啊,自然是一样的,毕竟流着一样的血,一样浑浊、污秽、腥臭的浓黑的血液。
不似那姑娘,纵然在权势面前瑟瑟发抖如小兔,却也明艳、热烈。
活在太阳底下。
有人猫着身子迈着小碎步一路跑过来,舔着脸笑着同他打招呼,“大师、大师……我家殿下有请……”
自打道宗教被围剿之后,林一就不让人唤他天师了,都叫大师。他的目光落在面前小厮弯曲的膝盖上,半晌,缓缓地挺了挺脊背,应道,“嗯。知道了……这就去。你先回去复命吧。”
那小厮又低了低膝盖,才应着声一路小跑着走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他来时走的小碎步,离开时候……小跑了几步,而后跟逃命似的,大抵吃奶的劲儿都用出来了。
深浓夜色下,林一松开身后交握的手,缓缓摘下了兜帽,注视着那个小厮消失在道路的尽头。他想,阳光下的日子虽然令人羡慕,但阳光下的小白兔同样也是任人欺辱的对象,倒不如做一只夜色里的豺狼虎豹,来得痛快……
如此想着,他继续戴上兜帽,紧了紧步子,低着头快速朝着那小厮离开的方向而去。
……
东宫。灯火通明。
主子时隔五日终于醒来,下人们准备膳食的准备膳食,伺候沐浴的伺候沐浴,准备胰子、准备新衣,忙得热火朝天。
虽是深夜,李裕齐却是半分睡意也无,毕竟睡了五日了。根据太医之前的叮嘱,他吃了些香浓的瘦肉粥,吃了些点心,便让人找来了小媛。
姑娘还是之前的那个姑娘,脸还是那张脸,瑟瑟发抖的模样也是他之前极喜欢的,夜色也正好。
李裕齐的确喜欢这张脸,不管看多少次都不会厌倦的脸,可之前那张脸上,总带着几分不屑一顾的骄傲清冷,令他不悦。是以,当陆江江又将这张脸送来的时候,他只觉得浑身血脉喷张到心跳加速——他要这张脸跪伏在他脚底下,给他舔鞋!
彼时他这样告诉自己。
可是此刻,李裕齐看着底下的姑娘,眼中已无半分旖旎,只冷冷扯着嘴角问了句,“有什么要说的?……这是你最后的机会,想好了再说。”
小媛缓缓低头,伏跪于地,半晌,低低说道,“奴……奴不知。”
衣衫单薄的姑娘缓缓靠向李裕齐,一手捧着琉璃盏,一手递过一颗冰镇的果子,看也不看地上的女子,只娇娇柔柔地笑,“殿下……一个下人而已。不老实……就乱棍打死了丢出去。”
李裕齐低头含住了那果子,一点点地从牙齿间碾过,笑意森森,“不急……待本宫找个人来,免得她说是本宫酒量不好又贪杯,将自己灌到醉了五日……这若是同席三人,两人醉倒了,就剩她一人醒着,岂不就是见了棺材该落泪了?”
“殿下聪明呢……”
小媛仍跪着,身形微微一颤,一个字没说。
很快,小厮匆匆而来,走到李裕齐跟前附耳低声说了句什么,李裕齐心不在焉地,似是没听清,眨了眨眼,问,“你说什么?”
“弄玉筑西跨院里头那位……不见了。”小厮又复述了一遍,声音压得很低,补充道,“奴才去问了门房,说是入夜之后从角门离开的,什么都没带,只说殿下醒了,要吃轩和堂的玲珑饺……门房不疑有他,就放出去了,这会儿还没回,大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