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条,对于东方梦工厂来说,才算有了保障。 可邵逸傅不知道的是,张国雄提出的最后一条,只不过是为了迷惑邵逸傅的,目的就是让他真的认为自己以后会一直租借邵氏院线。 可张国雄的真实想法,还真不是如此。 邵氏院线的强大,只是电影院占据了好的位置而已,但是邵氏院线旗下的电影院,很多都比较老旧,即便自己再装修,也要花去很多钱,很不划算。 他打算在租借邵氏院线之后,偷偷的在新建的购物中心建立电影院。 只有新建的电影院,他才能随心随意的设计电影院的格局。 邵氏院线的电影院,和嘉禾一样,都是只有一个放映厅,如果要改造,太麻烦了。 隔天,张国雄带着律师前来邵氏院线,在这里邵逸傅和张国雄签订了院线租借合约。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四条。 其一,邵氏电影有限公司,将名下的邵氏院线十六家电影院租借给东方梦工厂,租期五年,每年租金两千万港币。 其二,租借期间,邵氏制作的电影,都能在东方电影院控制的院线上映。 其三,东方梦工厂需要接纳一部分邵氏电影裁掉的员工,并且在租借院线期间,制作电影时,有合适的角色,优先考虑无线电视台的签约艺人。 其四,合约租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东方梦工厂拥有优先续约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