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其他麻烦。”
言尽于地,他坐进了车里。
傅千循眼神幽幽,看来这个巍青还是有点眼力价的,似乎已经觉察到他非比寻常了。
*
没一会儿。
时欢来了,身上穿得是他刚买的裙子,湖蓝色,及膝,腰际束了一根飘带,配着白色平底鞋,简单大方。
湖蓝色衬得她肤若凝脂,就是面色太过苍白了,看上柔柔弱弱的,让人心生怜惜。
这是她的另一面——让人心怜的一面。
而她更有英姿飒网的一面。
“合身吗?”
这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买衣服。
时欢点头,语气是开心的:“挺合身的,哑巴仔,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少码的?”
这是第一次有男子给她买衣服。
“猜的。现在去哪?”
“我在梅湾路租了一套单身公寓……接下去这几天我打算暂住那里……”
这是她回到这座城市后租的一套小公寓,一房一厅一卫,租的地段也不太好。
当初是想在这个从小长大的城市住个一年半载,缓和缓和心情,不曾想住了两个月,在悄悄去看望父母时,被老爷子撞见了。
老爷子一直在为当年自己的孙女绑架、而害她失踪这件事内疚,看到她时特别的高兴,就把她带回了家。
那时,时家人都住在佟家主屋边上的小楼里。
父亲一直是时家的司机,母亲在给时家做佣人。
“能捎上我吗?为了给你交住院费买衣服,我手头上的钱全花没了,你要不收留,我就得流落街头……”
他脸不红气不喘地撒着谎。
她不是好骗的人,但是,她对他应该没多少戒心,还是忽悠得动的。
“这么可怜?行吧,那我就再收留你一回吧……”
时欢想都没想就答应了,还笑着拍了拍他的宽肩。
巍律在车上看着。
巨大的梧桐树下,男子昂扬,身如松柏。
女子衣裙飘飘,肤色虽苍白如雪,说话却极温柔,拍肩膀的动作,更像在哄小孩一般,显得格外亲呢。
看着他们,他心里竟冒出了两个词:珠联璧连,天生一对。
没错,他们很有夫妻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