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的衣服,迷彩服、黑色紧身T恤,高腰的腰带,墨绿色的长裤,铆钉长筒靴前带子系的紧绷绷,看着好像要作战。
安若一愣,还是第一次见到程淮书这种打扮。
好、好帅……
男人从大G上下车,逆着阳光向她走来。安若又一次脸红了,程淮书不由分说,将她所有的行礼都在后备箱安排好。
抬手合上后备箱,程淮书给安若拉开门。他面上没什么表情,问安若坐后面还是坐前面。
“啊……”安若这才想起来,以前无论去哪儿,都是程淮书的助理开车,两个人斯斯文文坐在车后座。
这次不是沈煜开车,是程淮书亲自来。安若想了一下,推上后面的门,爬上了副驾驶。
“后面不舒服!”
程公子:“……”
程淮书开着车,上了路。沿途经过弯弯转转的
() 山路,也遇见了笔直畅快的大道。安若还是第一次见到很多秦岭淮河以南的景象,简直比国家地理图鉴上的还要好看一千万倍!
她有时候还会扭过头去,看程公子。
开车的男人尤为专注,程淮书将一副墨镜架在鼻梁上,单手扶着方向盘。前方的路基本上都是笔直大道,基本上不用转弯路。
安若看的都有些出神了。
她其实都有些忘记,程淮书自己家里是有武装力量的。程淮书在欧洲有特工训练基地,那里出来的人,很多都是在世界上相当有名的雇佣军!
她总是在恨他,总是恨,很多时候真的都不太注意他身为天之骄子的优秀。在安若面前程淮书永远都是那么卑微、一直受伤的那个,但在更多的人眼中,他也是那样的不可一世、那样的耀眼。
看了一会儿,男人注意到了她在看他。
程淮书的目光越过墨镜,垂眸看了眼呆呆的安若。
嘴角忍不住勾起了一个笑。
安若瞬间脸红。
一怔,扭过去了头。
……
两个人一路向北,途径很多城市。这些地方安若都没有来过,程淮书都很熟悉,白天就给安若当着导游,一个个介绍。
夜晚,两个人就在程淮书家产之一的别墅里,休息一下。
当然也有时候,赶上天气不好,计划有变,赶不到下一个别墅地点。
这个时候他们就只能在附近找个旅馆住,都是开双间。这趟旅程程淮书居然罕见收起了他死皮赖脸的模样儿,变得认真又沉稳,很沉着地给安若当导游。
也有时候,刚巧不巧,遇不到合适的酒店。
安若祈祷着不要碰到到不了目的地也找不到酒店的时刻,不然她就要和程淮书在车上过夜了!虽然车里什么都齐全,但安若暂时不想跟她的丈夫孤男寡女。
可那天真的太不巧了。
他们才出发一段路,就碰上了前方路出了问题。又下了瓢泼的大雨,他们只能就地休息,旁边挨着便利店。
安若有点儿咳嗽,程淮书下车去给她找感冒冲剂和止咳糖浆。男人淋着雨,回来时,却发现安若正在往车下跳。
“做什么?”
安若:“想吃薯片。”
她才吃过薯片!这两年安若胃口好了很多,经常吃一些垃圾食品。那些东西又没营养又拉嗓子,安若吃了薯片就不爱吃饭,两三年了,要比程淮书昏迷前还要瘦了好多。
程淮书皱眉,伸手摁住她要下车的腿。
昨天他就阻止她吃第一包薯片了!安若记仇,瞬间翻了脸。程淮书把她又给推了回去,自己重新上了车,关上车门。
把兑好水的药,用嘴吹了吹,递给安若。
“喝。”
安若:“……”
这些日子,两个人默默形成了一个很古怪的关系:程淮书依旧不碰她,但他总是管着她,什么小事都要管。
睡觉不能蹬被
子,吃饭不能老想着吃零食,在酒店要锁好门,不能半夜爬起来去楼下买薯片。()
好像在用他的方式,弥补一些她过去缺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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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若不反感他突然变得如此亲力亲为,但时间久了,她就很想要叛逆。后来就逐渐演变成,程淮书管她什么事,她就不听不听,跟他对着干。
安若感觉自己好像真有些耳濡目染,被程淮书给染成变/态了。
每次叛逆,她把程淮书气到快要爆炸了的时刻。
她居然希望,他能够——
把她扔到床上去,用蛮力。
狠狠让她闭嘴!
然而她越是想要什么,程淮书这个玩意儿就越不去做!他似乎彻底与过去的程淮书告别,不愿意再强迫她一丁点儿!每一次安若把他给点着了,程淮书能看到要气疯了,但他宁可拉开车门、去外面转三圈。
也不会再一次,去克制不住地伤害她。
这一次依旧是这个模样。
安若又想要叛逆,她盯着程淮书手里的药,看了几眼。
转头,就要去摸旁边的薯片。
程公子皱眉:“先喝了药。”
安若扭头不理:“我想吃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