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的表情,反而更加淡定,也就跟朱前寒暄了几句,又送上手上的篮子。 朱前接过那篮子一看,就发现里面有一沓纸,还有一本书。 那叠纸上的字他看了一眼,就知道写的是丁喜的故事,至于那本书……朱前拿起翻了翻,发现是誊抄修改好的自己的自传,非常高兴。 把金小树夫妻两个送出门,让人将黎青执写的丁喜的自传给丁喜送去之后,朱前就揣着自己的自传出门了。 这自传他早已看过不止一次,但黎青执这次不是修改过么?他打算找时间再看一遍。 说不定还能让苟县令看看…… 朱前出门后,就去找了苟县令,他们最近一直在忙建码头的事情。 建码头是黎青执提出来的,但最后忙碌的是他们! 跟苟县令商量了一段时间,休息的时候,朱前拿出自己的自传来看。 之前黎青执写书,是随意写在白纸上的,但这次他端端正正,誊抄在了一本书上。 见过黎青执当初的狗爬字的朱前,看到这本书上的字,对黎青执愈发敬佩。 这才多长时间,黎青执的字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若是从小就有人悉心教导,黎青执现在怕是已经名扬天下。 朱前没怎么读过书,对他来说写得端正的字就是好字,那些草书什么的, 他欣赏不来。 而端正的字里, •, 这点他也不清楚。 他单纯就是觉得黎青执现在的字看着舒服。 但苟县令从旁边路过,瞧见朱前手上的书,却立刻道:“这字不错,是谁写的?” 朱前愣了愣:“大人,这是黎青执写的。” “黎青执的字是这样的?给我看看。”苟县令道。 苟县令作为一个从小读书,现在已经年近四十,考上了进士的读书人,字写得非常好。 而眼前这字,跟他不相上下! 他看过黎青执的左手字,虽然龙飞凤舞很有气势,但其实不算好,更不适合拿去参加科举,但现在这字…… 考官们一定会喜欢。 朱前把书给苟县令,苟县令就翻看起来,这一看……这本书里竟然没有一个错处,不仅如此,里面还加了一些让他读起来更方便的句读。 但最让苟县令吃惊的不是这些,而是……这书里的字,从前往后是越来越好的。 这书最后面的字,即便是他也写不出来! 黎青执的字,竟然这般好? 不过是一本书,怎么从前往后,一个人的字变了那么多? 苟县令正有些不解,就想起来一件事——黎青执的胳膊断过! “这是他右手的伤好了之后写的?”苟县令问。 朱前道:“应该就是如此。” “幸好他的胳膊治好了,不然实在可惜!没想到他竟然有一笔这样的好字,他以前,必然下苦功练了十多年!”苟县令有点激动。 朱前没说话,其实黎青执是从今年才开始练字的,但黎青执好像不想让人知道这件事,那他还是不要说了。 “这字实在好,就凭这字,给他一个案首不成问题!”苟县令又道。 县试题目相对简单,案首都是县令看喜好给,以前就有喜欢诗词的县令,将案首给了一个写诗写得特别好的学子。 黎青执的字这般好,他完全可以给黎青执一个案首。 朱前闻言一喜。 得了县试案首之后,后面的府试院试基本上都不会被刷下,那黎青执就是板上钉钉的秀才了! 苟县令称赞了一番黎青执的字,然后翻到第一页,下意识地看起来…… 这一看,苟县令就停不下来了。 爽文谁不爱看呢? 崇城县的戏曲都是用方言唱的,苟县令听不懂,那些有名的话本又都看过…… 苟县令今天是要去城外建码头的地方看看的,而他放不下手上的书,于是去的路上,都坐在船头看。 朱前见状非常兴奋——他这自传写得特别好,苟县令看了之后,定然会对他有个好印象! 这其实也是他一开始的打算。 其他人看到,却都纷纷感慨:“县令大人真是个爱读书的,坐船赶路都不忘读书!” 另一边,金小树和方锦娘离开朱 家之后,却是往方家走去。 离方家近了之后,就有一些认识方锦娘的人过来打招呼。 方锦娘起初有点担心,怕这些人指责她甚至骂她,然而压根就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