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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章 苟县令(1 / 5)


黎青执这身体的原主的父亲曾经是个县令。

县令断案一般怎么断,黎青执都是清楚的,也大概知道这次的案子,县令会怎么判。

黎青执之前设法了解过崇城县的这个县令。

原主的父亲李兆是个举人,虽然也能当官,但当的只是一个穷县的县令。

崇城县这样富裕县城的县令,那必然是要进士才能当的,崇城县如今的县令,就是一个有点小背景的同进士,姓苟。

苟县令在崇城县没什么存在感。

他与人为善,从不得罪人,会捞一点钱,但不会过分。

崇城县很富裕,从商的人也多,码头这边更是每天不知道有多少船停靠……苟县令的钱,基本都是从商人,从码头那里捞的。

而商人们其实巴不得他要钱,就算他不要也会主动送,送了才觉得安心。

至于断案子……县令不能判人死刑,大案子都是要送去上面判的,至于小案子,苟县令断的时候还算公正。

洪家书香门第,在崇城县的读书人圈子里名声极好,但家里功名最高的也就只是秀才,苟县令压根不用怕,断案的时候也不会偏袒洪家。

这个案子本身,也没什么好偏袒的。

既如此,他肯定要报官,只有将事情闹大,才不会出现下一个赵满仓。

不然那洪家要是再给他们家小少爷找个小厮,可如何是好?

这个时代的公堂其实挺小的,也不像电视剧里那样,有一群衙役整整齐齐地在两边站着。

嗯,衙役是有的,但他们看着挺散漫,还有人笑着跟朱前打招呼。

朱前作为一个商人,那是三教九流的人,都认识一些的。

不过崇城县的县衙相比于原主父亲的那个县衙已经好了很多,原主父亲当年办公的县衙瞧着破破烂烂。

在原主记忆里,有时候那些百姓还会在公堂上打起来,原主就曾捋起袖子去拉过架,还不知道被谁给踹了两脚。

原主年少时身为县令之子,虽然读书不成,但一直过得很快乐,他还交游广阔……可惜后来突遭大变,整个盂县都被淹了。

金小叶没进公堂,但朱前带着朱寻淼黎青执还有赵满仓进去了,在场的,还有黎青执他们离开洪家后,坐船跟来县城的洪晖。

洪晖原本是想找黎青执给赔偿,将这件事压下去的,不曾想最后竟被带到了公堂上。

也因此,他的脸色非常难看,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朱寻淼竟然会报官。

朱寻淼又没出事!

虽然有个书生伤了胳膊,但这书生他之前从未见过,也从未听说过,显然是个没什么本事的,就算断了手……他赔点钱就可以了,何必报官?

至于赵满仓,这是他们家的下人!

赵满仓没伺候好他弟弟,被打几下又怎么了?他弟弟还是个孩子!

虽然这么想,洪晖面上却不曾表露出来,甚至一脸歉意地对着黎

青执道歉。

“这不关洪兄的事情。”黎青执朝着洪晖露出一个虚弱的笑容。

洪晖会演戏,他也会演。

两人正说着,苟县令来了。

苟县令是个白胖的中年男人,他身高最多一米七,但体重少说有一百八。

胖乎乎的苟县令一到,就开始询问案情。

陈述案情的是朱寻淼和朱前,黎青执躺在担架上,并不需要他做什么。

而这个案子最后的判决,跟黎青执想的差不多。

在大齐,人口买卖非常猖獗,很多大户人家都会买奴仆,但买卖归买卖,杀人还是犯法的。

只是这到底是古代,而不是现代法治社会,所以有钱人哪怕打死了家里的奴仆,也多的是逃脱罪责的方法。

比如给这个奴仆安上一个罪名,说他偷盗,再跟官府说一声,就能光明正大把人打死。

有些买来的奴仆无亲无故,打死后说他们是病死的,也没人会去追究。

像原主之前那样被关在采石场里挖石头,那更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不过崇城县这边,在大户人家干活的人基本都是本地人,签的也是活契,这样的人要是被打死了,他们的家人肯定会找上门去闹。

可即便如此……大部分时候,那些大户人家只要多给一些钱,那奴仆的家人就不会去报官。

黎青执跟赵满仓聊过,对赵满仓的家人有一定了解。

赵满仓的父亲是个酒鬼,至于赵满仓的母亲……她是个跟金小叶截然相反的女人,即便时常被赵满仓的父亲打骂,她也逆来顺受。

赵满仓如果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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