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霄带人赶走野狗豺狼,来到断垣残壁下。
“这位兄弟,你可是在天心城做事?”
那人没回答胡三儿的话,脖子歪在一边,脸色惨白。
吴霄一把推开胡三,伸出手指在那人脖颈处摸了摸。
“快死了,”他对几名手下点点头,俯身对那人问道:“谁把你伤成这样的?”
“大齐的鹰犬,我,我是被大齐鹰犬折磨成这样的。”
征夫这样一语双关的回答,让吴霄感觉很是难堪,这些年来,他专注于清除任何可能威胁到太上皇的敌人。从这个意义上讲,吴霄林宇和章东刘兴祚一样,都是大齐最强悍最忠诚的鹰犬。
“为什么突然出现这么多野狗和乌鸦?”吴霄显然更愿意从狭义方面,去理解大齐鹰犬的含义。
“死,死人多了,这些畜生就多了。”
不知是因为神智昏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位奄奄一息的征夫,顺着吴霄的意思努力解释。
“水,水,”
吴霄朝后面招了招手,胡三儿还在磨磨蹭蹭的从钲带上取下水壶,吴霄一把夺过。
清水缓缓流入征夫喉咙,顺着脖颈下的伤口汩汩流出。
吴霄瞅着脖颈上那道触目惊心的伤口,目测伤口已经化脓,应当是被箭支贯穿,好在这人命大,一直撑到现在。
喝了几口水,征夫脸色变得红润一些,吴霄等人见惯了生死,知道这是重伤临死时的回光返照。
“国舅爷的家丁,射箭,朝鲜人射的箭。”
“为什么要射箭?”吴霄穷追不舍。
“我们做不完工,他们急眼了,征夫逃的逃,死的死,留下的人,要做几个人的工。”
吴霄咬牙切齿,太上皇划拨的四百多万两银子,还有堆积成山的粮食、物资,都被这狗东西鲸吞,现在他没法交差,便加倍压榨百姓,压榨天心城劳工。
“国舅老爷说,这是以工兼赈,两难自去。”
“以工兼赈,两难自去。”吴霄将这话重复说了几遍,眼神越发凶狠。
“他杀了多少人?”
征夫最后一抹返照快要用尽,他不去回答吴霄问题,艰难朝怀中伸去。
“找什么?”
胡三儿伸手一摸,从他怀中摸出块脏兮兮的布块,拿在手里看了一会儿,才看清楚那是女人用的香囊。
香囊已被血汗浸透,凝结成块,黑黢黢的,乍看起来像是人的脏腑。
胡三儿觉得晦气,顺手仍在一边,吴霄把香囊捡起,香囊的主人,此刻已到弥留之际,口中喃喃自语,说些别人听不懂的话。
“客问我从何处来,我本襄阳南瓜店人,读过些书,太初元年被你们抓来服徭役,从此与锦儿离别,两年正卒,在襄阳守城,寒风刺骨,一年去天心城服役,一年更戍,被调去淮河,修河道·····最后死在故乡,也算落叶归根,可怜我襄阳米氏,就此绝户了。”
吴霄几人呆呆听这个自称米芾后人的征夫,听他发出临死的哀嚎。
说到最后,征夫头一歪,死了。
周围忽然死一般沉寂。
吴霄见过不少人生死,自诩已经没了少年时的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可是,今天眼前这样一个人死了,尤其当听完这个死人的悲惨故事,吴霄心中忽然感觉有些异样。
“这些人,都是工部征调的吗?”
吴霄用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询问,他的手下个个惊慌失措,当然没人回答这个明知故问的问题。
有那么一瞬间,在场几人同时对帝国的《齐朝田亩制度》,对极权主义之下,“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所谓优越性,产生了怀疑,甚至怀疑起自身存在,对大齐到底有什么意义?
好在,一丝丝怀疑只持续了片刻,片刻之后,帝国最忠实的爪牙们立即恢复了残酷高效。
“把他埋了吧,得赶紧走,得去找秦建勋他们。”
吴霄说完,将香囊小心翼翼塞进衣袖里,等着这次回来,去襄阳城内搜寻一个叫锦儿的女孩,然后再把今天发生的事情完完整整告诉她。
吴霄对这个叫锦儿的女孩很是好奇,他更好奇,整个天心城建设,让多少像锦儿这样的寻常百姓,家破人亡。
三人一言不发,从马背上取下工兵铲,选了处僻静风水上佳的位置,匆匆给更夫下葬。
忙完这些,天色已经不早,吴霄给两个手下鼓了鼓劲,鼓励两人继续赶路。
赶往天心城工地的道路,注定坎坷。
吴霄骑马走了两里路,马匹忽然受到惊吓,差点将吴霄从马背上颠落下来。
道路中央出现越来越多倒毙的饥民,很多尸体身上的衣裳已经让人抢完,露出底下乌黑乌黑的脸,一些新鲜的尸体铠甲还在,不用分辨清也知道是死人。
大齐徭役国家纯粹是白嫖,不光不给钱,伙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