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实行总统制。总统是负责人、政府首脑兼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总统、副总统、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2021年1月20日,乔宣誓就任总统,卡玛拉·哈里斯(KaaHarris,女)宣誓就任副总统。 据白宫宣布,本届内阁共25个职位,包括:副总统卡玛拉·哈里斯(KaaHarris,又称贺锦丽,女)、国务卿安东尼·布林肯(AntonyBlken),财政部长珍妮特·耶伦(JaYellen,女),国防部长劳埃德·奥斯汀(LloydAt),司法部长梅里克·加兰(MerrickGarnd),内政部长德布·哈兰(DebHaand,女),农业部长汤姆·维尔萨克(ToVilsack),商务部长吉娜·雷蒙多(GaRaiondo,女),劳工部长马蒂·沃尔什(MartyWalsh),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哈维尔·贝塞拉(XavierBecerra),住房与城市发展部长马西娅·富奇(MarciaFude,女),运输部长皮特·布蒂吉格(PeteButtiie),能源部长珍妮弗·格兰霍姆(JenniferGranhol,女),教育部长米格尔·卡多纳(MiuelCardona),退伍军人事务部长丹尼斯·麦克多诺(DenisMouh),国土安全部长亚历杭德罗·马约卡斯(AlejandroMayorkas),环保署署长迈克尔·里根(MichaelRean),白宫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代理主任莎兰达·杨(ShandaYoun,女),国家情报总监埃夫丽尔·海恩斯(AvrilHaes,女),贸易代表戴琪(CathereTai,女),常驻联合国代表琳达·托马斯-格林菲尔德(LdaThoas-Greenfield,女),白宫经济顾问委员会负责人赛西莉亚·劳斯(CecilliaRoe,女),小企业管理局局长伊莎贝尔·古斯曼(IsabelGuzan,女),总统科学顾问兼白宫科学和技术政策办公室主任埃里克·兰德(Erider),白宫办公厅主任罗恩·克莱因(RonK)等。 法律 美国法律继承了英国的判例法传统,美国法院承袭“遵循先例”原则,属于英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9世纪中叶以前,早期的美国案件仍然经常引用当时的英国案例来应用,此后随着美国逐步发展起自己的法律制度,到如今美国的绝大多数司法引用自国内案例。 美国宪法是最重要的法律来源,所有其他法律都源于宪法并低于宪法的效力。任何法律不得与宪法相抵触。基于宪法的最高性,如果国会通过与宪法相冲突的法律,最高法院可判定该法违宪,任何一个美国法院都可以根据宪法来审理案件。美国最高法院于马伯利诉麦迪逊案(1803年)中确立了法院的这项权力,使得美国成为世界上第一个有违宪审查制度的国家。 宪法 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法院 美国法院机构的基本框架分为联邦法院和各州地方法院两个完全独立的系统。联邦法院由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即94个联邦地区法院分成11个巡回审判区及哥伦比亚特区巡回审判区、联邦巡回审判区,每区设有一个联邦上诉法院)、联邦地区法院及联邦特别法院(即破产法院、国际贸易法院和联邦赔偿法院等)组成。联邦最高法院由美国宪法设立,是联邦上诉法院的终审法院和美国司法系统的最高一级法院。 美国法官实行不可更换制、专职制、高薪制、退休制。美国没有统一的行政法院;行政纠纷案件除由普通法院审理外,各独立机构也有权受理和裁决。 美国法院的组织与管理体系的标准模式具有多样性。法院具有统一模式是法院组织与管理的传统目标,但是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美国法院组织与管理模式中的统一模式受到争议,后来出现了新的理想目标模式:分权、协商以及应急式。 政党 美国有多个党派,但在国内政治及社会生活中起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