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确。 这话说的,一点毛病都没有! 说白了,就是朝中贪官在作祟! 可贪官…… 朱元璋活了这么多年,杀了一辈子的贪官! 手上的贪官的血,没有一万也有八千! 可结果呢? 贪污受贿不还是屡禁不改? 正如朱英雄之前所说的那些话。 这天下之所以贪官横行! 就是因为法律没有任何的威严! 老朱带头破坏规矩,手底下的人,在怕老朱,也不会遵守这个规矩! 朱元璋想起初见朱英雄时,朱英雄说过的话。 法律,应当凌驾于任何人之上!包括皇帝! 只有这样,才能一定程度上的减少贪官。 何为法治社会? 何为人治社会? 在封建帝王时代,就是人治社会! 既然是人治社会,就一定免不了贪官横行! 一个县城里,县令最大。 县令想干嘛就干嘛!没人管的了他! 但市长可不一样。 一座城市的市长,虽然名义上是最大的官,但他除了市政厅里那几个官吏之外,谁也管不了。 犯了法了,警察照样抓他! 到了法院,法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当然,在法治的地区,也不排除有贪污受贿的情况。 也不派出官官相护的情况。 只能说,法治相比人治,相对来说要更好罢了。 至少,人类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一个更好的,可以完全杜绝贪官的一种策略。 除非让那些被设定好了程序的机器人去管理。 在华夏的古代,其实就跟阿三差不多。 甚至一些偏远地区,世家们经常动用私刑,都让人拍手叫好! 一个杀人犯,在街上被人打死,往往那些打人的人都不会受到惩罚。 但话又说回来,是杀人犯不该死吗? 当然不是! 杀人犯该死!但那也得是经过调查、取证、审判之后,才能决定他死不死! 因为在此之前,你没有任何证据证明他真的是杀人犯。 万一他真的是被冤枉的呢?打死他的那群人,却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 到时候人家死无对证了。 怎么办? 这就是法律存在的意义! 如果这天下的百姓,都可以像朱元璋这般,仅凭自己怀疑,就可以取人性命的话! 那法律还有什么存在的意义吗? 皇帝老儿尚且破坏了他自己订的法律,那底下的百姓们呢? 特别是那群权势滔天的达官贵人、世家大族们呢? 今天他想杀谁,随便给那人扣上个杀人犯、强兼犯的帽子,然后派人给对方打死,最后死无对证! 想申冤都申不了了。 人都死了!还申什么冤? 就算后世有人给你平反了,但又有什么用呢? 迟来的正义,还是正义吗? 此刻,朱元璋脑海中,有如卷入了一场风暴一般! 咱孙子说的没错啊! 想要人们守规矩,首先,就要订制明确的律法! 要依法治国!任何人,都不应该凌驾于法律之上。 “当然了,话虽然是这么说,但是呢,该有的特权,偶尔还是要有一些的。” “毕竟,社会的黑暗,远超出我们的想象,有些时候,规矩的确应该被打破。” “但打破规矩,绝对不能是正常现象,得是非正常的情况下。” 朱元璋闻言,也点了点头,表示赞同。 此刻,朱英雄的一番话,已经在朱元璋的心中,埋下了一粒种子。 大明朝的改革,从今日开始,便一步一步的迈向了正轨。 而与此同时。 在应天府。 紫禁城中。 朱标也已经开始了计划起了一系列的改革。 那些他从沛县学习到的东西,他正在一步一步的进行着。 首先,朱标将工部进行了一系列的大改革! 工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