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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饭馆(4 / 7)


赵向晚点到即止,与何明玉告辞离开。上楼敲门,没有人应门。看来顾朝东没有说错,五楼虽然分配给了一位眼科医生,但他经常不住

在这里。

两人实在饿得不行,便走出家属区,在三医院街对面找了家小饭馆坐下,点了辣椒炒肉、家常茄子两个菜,盛了两大碗米饭,边吃边聊。

正是中午一点左右,已经过了饭点,饭馆里人不多。天气热,小饭馆只有一个吊扇在呼呼地吹着。虽然汗流浃背,但因为实在太饿,两人吃得挺香。

何明玉说: “五楼有人住,但现在主人不在家,怎么搞?”

赵向晚吃饭速度比较快,往嘴里扒了一口饭,不得空回话,只能用眼神示意她等一等。何明玉看她吃饭的样子,不由得笑了: “你急什么,又没人和你抢。”

赵向晚愣了一下,突然意识到什么,放慢了速度。等到吃完嘴里这口饭,她才解释道: "小时候家里吃饭总是催,所以养成了吃饭快的习惯。"

钱淑芬看不得赵向晚吃饭慢,总喜欢催她。“快点吃,吃完去喂鸡。”

“懒鬼,吃饭这么磨磨蹭蹭做什么?”"你要在碗里绣花啊?快点吃!"

这样的话听得多了,只要一坐到饭桌旁,赵向晚就会紧张,总想快点把饭吃完,抓紧时间做正事。

想到赵向晚的过去,何明玉有些疼惜地看着她。

“向晚,你也挺不容易的。我家里四个女孩,我是老三,我爸重男轻女,嘴上不说,其实心里并不高兴。也有人提出过把我和我妹送人,换个儿子给我爸,可我爸妈没同意。用我爸的话来说,再不好,也是他亲生的,生了要是不养,那良心可真是坏透了。

我从小就是几姐妹挤一张床睡觉,捡我姐的旧衣服穿,用旧书包、旧文具,条件并不算好。可是我家里气氛还可以,吃饭的时候不争不吵,碗里要是剩下一块肉,谁都不会挟,都等着我妈分。"

时在一起都是讨论案件,难得听何明玉讲家里的事,赵向晚听得很认真。赵向晚在农村长大,虽然干农活多、被钱淑芬打骂,但农村地广人稀,住房条件比何明玉家要好。赵晨阳没离开之前,姐妹俩住一个屋,睡一张床;赵晨阳跟着赵青云进城之后,赵向晚一个人一间屋,自在得很。

何明玉往赵向晚碗里挟了一筷子瘦肉: “你太瘦了,多吃点。这家饭馆的炒菜还挺好吃的,以后把朱飞鹏他们都拖过来吃。"

饭馆老板是个慈眉善目的中年女子,听到何明玉的话,笑得很欢喜: “姑娘你要是喜欢啊,下次来我给你们送个菜!我家那口子做得最好的是土豆丝饼,保证好吃。"

何明玉笑眯眯地和她开玩笑: “干嘛下次再送?不如这回就送呗。”

老板姓胡,名胡爱玉,性情最是爽快,听到何明玉的话,转过头就对着后厨喊了一声: “老刘,做个土豆丝饼。"

不一会儿,一盆煎得香喷喷、散发着焦香味的土豆丝饼端了上来。仔细看,是把土豆擦成丝,拌上淀粉用油慢慢煎成形,加了孜然、辣椒粉、小葱之后,边沿焦脆,中间软糯,味道丰富,简直太好吃了。

就连不怎么追求口舌之欲的赵向晚,都忍不住夸赞: "好吃!"

抬头看着站在柜台后面记账的老板娘,赵向晚忽然想起在罗县开米粉店的大姑,前一阵子她寄了信来,说生意挺好,二哥赵伯武也表现不错。表姐范秋寒已经分配到罗县城关医院当护士,因为打针水平高、行事利索,很受医生、病人喜欢。

能够把日子越过越好,也是一种本事。

赵向晚快速吃完饭,和老板娘拉起了家常: “你们家的饭馆开了多少年?”

胡爱玉抬起头,隔着柜台回答: “十几年了。从国家允许做小生意,我和老刘就盘下这家店做饭馆。三医院是星市有名的医院,每天人流量都大,在这里做餐饮生意,不敢说赚大钱,养活一家人没问题。"

开店开了十几年,门面正对着三医院,说不定能够问出点什么。

赵向晚继续问:“那你还记得十年前发生在医院家属楼的那桩灭门惨案吗?”

胡爱玉点点头,叹了一口气: “记得。那可是件轰动全市的大案!警察一拨一拨地过来问,挨着个地查。我也想提供有用线索

啊,只是案件发生的时候已经九点,我们家饭馆已经打烊,什么情况都提供不了。"

何明玉不死心,继续追问: "发生案子之前,就没发现特殊人物,或者异常情况吗?"

胡爱玉手头上没什么事,走出柜台,站到何明玉桌边说话: “我们每天会接触很多人,那个时候是五月份,天气不冷也不热,我家老刘炒菜手艺好,饭馆生意好,每天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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