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时回到家时,天色已经黑了。
她先把今天捉到的昆虫泡进地下室的福尔马林溶液桶中,才开门。
一进客厅,就闻到一股浓郁的烤五花肉的香气。
周越身穿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看见她的一瞬间,有些怔愣。
旋即唇角抿成一条线,缓缓地向两边牵扯开,一副忍俊不禁的样子。
宋时狐疑地转身对着玄关处的全身镜看了一眼,这才发现自己浑身上下都是草屑和泥土,头顶上的米白色鸭舌帽也变得脏兮兮的。
合着她今天和路鸣飞签合同时,就是盯着这副灰头土脸的样子签的?
宋时窘迫地躲开周越的视线,小声说了句“我先去洗个澡”,就匆匆忙忙上了楼。
大约一小时后,宋时才下楼。
周越从厨房里将做好的晚饭端到餐桌上,听到脚步声下意识偏头看去。
女孩儿身上穿着一件棉质的吊带碎花睡裙,海藻般的长发没有完全吹干,蓬松地散落在白皙的肩头。
裸露在空气中的皮肤白皙如羊脂玉,双腿笔直修长,踩着拖鞋走过来。
“这些都是你做的吗?”宋时双手撑在桌面上,看着餐桌上丰盛的晚餐,两眼一亮,但还是极其有礼貌地仰头看向周越,“可以开饭了吗?”
宋时的眼睛很漂亮,眼窝深邃,瞳孔呈琥珀色,眼角圆钝,眼尾又轻轻扬起。
尤其是笑起来看人的时候,眼尾上扬,像一只慵懒的狐狸,张扬又从容。
让人一不留心,就很容易深陷进去。
“可以了。”周越被她看着,心跳猛地漏了下。
他回过神来,匆匆收回视线,将筷子递过去,转身找到空调的遥控器,把温度调高了几个度。
一顿饭宋时吃得很满足。
她觉得周越这人真的挺神奇的,做的菜都是她爱吃的,就像是她肚子里的蛔虫一样。
哦,当然,也有可能她本来也没什么挑食的习惯。
宋时吃饱喝足,仰天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十分慷慨地又给周越发了个红包。
二十五块钱。
“越来越大方了啊小闹钟。”
比上次还多了五块钱呢。
他再攒个一两年的,说不定有生之年还能看到她给自己发个两百块钱的红包。
周越戏谑地笑着,将手机扔到一边,从柜子里拿出来一个医药箱向宋时走来。
宋时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周越扬扬下巴:“手伸出来,小闹钟。”
宋时垂眸看了一眼,才发现自己双手的虎口处都破了皮,挂着红血丝。
应该是白天在农场直播拔草的时候磨破的,当时还没什么感觉,现在被周越这么一提醒,宋时反倒觉得虎口隐隐刺痛。
她老老实实地伸出来左手,掌心向下,还没来得及落在桌面上,就被一只大手托住。
周越拉过来一张椅子,坐到宋时旁边,轻车熟路地从医药箱里翻出来碘伏和棉签,为伤口消毒。
他动作很轻,棉签落在伤口上,像有羽毛轻拂过。
宋时无意识勾了勾手指,指尖擦过周越的掌心,两个人都是一愣。
周越从兜里拿出来两颗陈皮糖给她:
“疼的话,先吃颗糖,我会轻一点儿的。”
“哦,好的。”
虽然她其实也并不疼。
她在末世那种条件下生活得久了,很多时候断手断脚都是家常便饭了,现在区区一点儿破皮的伤,根本也算不上什么。
宋时接过,用牙尖和另一只手撕开陈皮糖的包装。
酸甜的味道在空腔中蔓延开,宋时平复了下心跳,眼神便开始漫无目的地飘来飘去。
最后还是落在了周越的脸上。
从第一天见面那天起,宋时就知道周越这个人生得很好看。
面部线条干净利落,五官深邃,睫羽卷长而翘,每一处都像是出自最优秀的艺术家之手。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这人总是对她抠抠搜搜的样子,但宋时又不得不承认,周越身上确实有一种难以言诉的贵气。
更准确来讲,是贵气和野性相结合。
就像是游行在荒野上的野狼,拥有最锋利尖锐的爪牙,却在她面前垂下眉眼,为她擦拭着伤口。
宋时看得有些失神,她总觉得周越这个人,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他给她的感觉,很熟悉。
但她想不起来。
“想什么小闹钟?”周越屈指在她脑门上轻敲了一下,宋时回过神来,就看见他对自己另一只手扬了扬下巴,“那只手处理好了,换一只手。”
“哦,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宋时也很老实地把另一只手交到周越手上。
周越有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