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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 1 章(2 / 3)


的暖气已预热正好,一上了车,廖雨诺先开香槟,再脱外套,继而迫不及待说:“嘘,我告诉你,向联乔的孙子也在!”

“谁?”

纽约留学圈很大,每天都有这个那个来头的人雨后春笋般冒出来;纽约留学圈又很小,尤其是她和廖雨诺的圈子,进得来的一早便在,进不来的攀龙附凤也进不来。商明宝想不到还有谁能让廖雨诺这么兴奋激动。

“向联乔!”廖雨诺抑扬顿挫地又重复一遍。

想了数秒,商明宝不确定地问,“ 你……前男友?哦对不起,他都有孙子了。”

“……小姐你不学历史的吗?”廖雨诺简直不敢置信。

在课本里与诸位名人以顿号隔开并列的名字,虽不算家喻户晓,但稍在图书馆检索,却能看到一整排的专著、工作回忆录以及传记,背后足迹跨越大洲和大洋。

“我爸爸常说,向大使为人清正谦逊,又十分儒雅有魄力,虽然只是几面之缘,但给刚到美国的他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和鼓舞。”廖雨诺一边饮酒,一边念叨,“我没想到An还有这样的关系,他以前从没提过。”

廖雨诺没有想到,她说得这么兴奋神秘,但这些字句不过在她闺蜜这里左耳进右耳出。

商明宝什么也没听进去,只为“向”这个姓氏有了一秒的心跳波动,以及伴随而来的漫长的心不在焉。

宾利的车窗贴了很深的防窥膜,透过玻璃,上东区一幢幢排屋的灯火浮动得很不真切。

怔神间,眼前景象流动,她托着下巴的手松了一松。

真怪,在这样积雪未化的隆冬,在这样富贵显赫的社区街道上,怎么还有人……骑自行车?

他穿一件低调的黑色冲锋衣,拉链拉到了顶,掩住小半个下巴,黑色冷帽下,银色耳塞醒目,一根耳机线随着骑行带起的锋利寒风而晃动。

宾利与他同行不过一秒,便滑过了街角。

高悬路灯下,纷飞鹅毛大雪中,商明宝回眸,只觉得他露在外面的那半张脸淡漠得过分,也自在从容得过分。

她不知道,在她抵达伍家府邸的十分钟后,这辆自行车也同样驶入了伍家的前院,刚刚还穿着冲锋衣的青年,一边匆匆登上台阶,一边唰地一声将拉链拉到底,露出了里面一身板正的黑色晚礼西服,与她走近了同一座灯火通明的大楼。

·

伍家所在的楼出自著名设计师之手,十分气派雅致,自四楼重重帷幔掩着的格纹窗中,飘出现场小型管弦乐队的演奏声。

礼宾设在玄关,有一方不小的衣帽间,里面妥帖地收纳了所有来宾的衣物和手袋,从门缝间偶然窥一眼,可见各色奢牌羊绒水滑笔挺,稀有皮手袋错落有致,间杂着数件华贵的皮草。

商明宝脱下外套,将呢子大衣交予佣人保管,继而与廖雨诺一同转过屏风,穿过大堂,最终在旋转楼梯处见到了伍家的两人。

这一场私宴的东道主是伍家的小儿子。这是他首次主理dinner party,怕他照顾不周,因此母亲陪他一起在这里迎宾。

挑高七米的中庭中,水晶灯的风铃晶管如瀑布悬下,母子两人一个西装革履,另一个着宝蓝色绸缎晚礼服,脸上笑容俱是上东区标志性的亲切、热络、无可挑剔。

“auntie,An。”商明宝上前问候,被伍夫人热情亲厚地张开怀抱拥了一拥。

“你好久没出来走动了,An真是有面子。”伍夫人道,牵起商明宝的一双手热情寒暄,又顺道睨了自己儿子一眼。

伍An耸耸肩,口吻随意:“你还是叫我柏延吧,不然我还得叫你babe。”

商明宝的英文名是父母为她取的。她是商家的掌上明珠,以“babe”为名,很恰如其分,但伍柏延不这么叫她,嫌她占便宜。

商明宝歪了下头,蔷薇色的唇微张,克制住了跟他互呛的冲动,改为一个招牌性的假笑。

她和廖雨诺算是来得迟的,迎宾已到末尾。佣人引她们上楼梯,伍夫人目送数秒后转回视线:“客人都到得差不多了,你先上去陪明宝,剩下的那位交给我。”

伍柏延正有此意,但还是问:“他还真来啊?”

今天被邀请的都是他圈内好友,身份非富即贵,不然便是纽约深受追捧的文化艺术名流,只有这最后姗姗来迟的一位他不认识。

或者说,是纵使相逢应不识。毕竟他们只在中国见过一次,那时伍柏延还小,对方却已经是高中生。

伍夫人抚了抚晚礼裙的领口:“既然是你父亲交代的,又发了邀请函,他总要来的。”

·

黑色碳纤维自行车重心压低,以极顺滑的姿态滑过最后一道街角后,在伍家宅邸前停了下来。

通往伍宅的步汀和台阶积了雪,印出客人纷乱的脚印,又被新的落雪覆盖。

向斐然长腿微屈支地,轻轻吁出一口气后,抬腕看表。距离邀请函所写时间还剩十五分钟。

他将车子在满院豪车间停好、上锁,随着登上台阶的步伐,将冲锋衣顺势剥掉。为免骑行过程中西服打褶,他并未系扣,此时他一边步履匆匆,一边抬手,符合礼仪地将西装的一粒扣扣好,又一把摘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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