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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96章 生死契约(7)(2 / 2)



协议主要的一条是鲁菊香用房子抵押借款,没有利息,但是,鲁菊香死后,房子就归银行所有,银行每月1日准时往她的账户汇去7000元,直到她死为止。房子按照当时的市价评估为74万元。
当然,银行对估计偏低一点,按照2008年的市价计算,鲁菊香的房子最少价值90万到100万,但是,鲁菊香还是同意了银行的估价,毕竟她是弱势的一方,这也是无儿无女老人的无奈之举。
其中一条规定:双方必须为签订的协议保密,如果任何哪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必须赔偿给对方10万元的泄密惩罚,这条致使以房养老者不能把此事向任何人说,哪怕是自己的配偶或者儿女也不行。
江一明看完协议之后,觉得郭良应该也和城村银行签有以房养老的协议,因为郭良的儿子和女儿都不愿意赡养他,而他只有微薄的收入,不足以让他的生活有保障,所以,他会和鲁菊香一样,签订以房养老协议。
江一明把协议装进物证袋之后,叫王小明和他俩一起去郭良的家里,因为郭良的客厅里也有一个保险柜,里面可能保存着一份和鲁菊香同样的协议,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城村银行就有重大的杀人嫌疑。
他们来到郭良的家里之后,王小明便开始尝试打开保险柜,不到一刻钟,王小明就把保险柜给打开了,里面果然有一份郭良和城村银行签订的以房养老协议,条款和鲁菊香的协议大同小异,主要的差别是房子的估价问题。
郭良的协议是2008年6月1日签订的,当时他的房子被估价65万,城村银行每个月往郭良的账户汇去6000元,郭良死后,房子归城村银行所有,对于银行来说,这是一份风险投资,因为如果房主的年龄超过78岁之后,银行就得赔钱。
以鲁菊香的协议来计算,如果她活到88岁的话,银行每年就得赔84000元,十年要赔840000元,总之,城村银行天天盼望房主早点死掉,越早死银行就赚得越多,反之,银行就赔得越多。
城村银行是一家民营企业,规模不大,是个小银行,近年来房价的下跌,压得他们喘不过气来,加上的死账坏账日益增加,城村银行几乎快到破产的边缘,在这种情况下,拍卖死者的房产是最好的救生方法,所以,城村银行极有可能铤而走险,用警方无法查到的方法杀死房主。
协议书上有城村银行的公章和董事长沈伟民的签字,协议书是城村银行江北区支行与鲁菊香和郭良签订的。
江一明和周挺去江北区城村银行调查鲁菊香和郭良的账户,果然发现城村银行每个月分别往鲁菊香和郭良的账户汇去7000元和6000元。这说明协议的内容是真实的。江一明叫银行的柜员把鲁菊香和郭良的流水账打印出来,柜员同意了。
干这种杀人的事,银行底层的柜员是不可能知道,都是由高层人物决定并严格保密的,所以,柜员很快就把流水账给打印出来,然后交给江一明。江一明接过流水账之后,把它放进物证袋里。
江一明心里非常沉重,因为城村银行绝对不止杀死鲁菊香和郭良两个人,可以有好几个,甚至几十个,只不过死者都被家属当作突然病死来处理,因为死者的年龄都即将80岁了,是很容易猝死的,否则就不会叫风烛残年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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