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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赵睿〔1〕(1 / 2)


赵睿原本不是赵睿,起码追着高启盛打的那个赵睿不是他。他原本是个高启盛他们口中的条子,也是人民口中的卧底。

他在高启盛刚开始接触的时候,就是带着任务去的。那时候,他有另一个名字,他叫吴小明。组织上给他的覆历,是一个混迹在街头网吧的小混子。

那个叫吴小明的混子确有其人,但不是他。他是缉毒警吴晓,是和高启盛有过命交情的兄弟,是高启盛选择“吾命换吾兄”时候也要给他留好后路的小六。

高启盛是个疯子,一个从瓤子到皮子都疯狂的人。从他身份正确的角度来说,他和高启盛应该势不两立、应该你死我活、应该惩恶扬善。他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做的。

但在高启盛伏诛那刻,他的心都空了。他也曾经想过,忍辱负重那么久,他为的是正义,为得是惩恶扬善。他有好多原因可以选择这么做,但是他的心底,却觉着高启盛可怜。他替他感到可悲,也替自己感到可悲。

他被命运裹抉着往前走,被温饱逼着从来没有过尊严。他最开始,也曾告诉过自己,没有什么人能撼动法律,不管他有什么样的经历都不应该做违法乱纪的事儿。

在高启盛伏诛以后,他依旧这样认为,法律的威严不容任何人侵犯。能有如今的长治久安,能有安定的生活,是无数他的同事们什出了生命和扰血重定的安稳。

但如有来生,他却希望他能无忧无虑,希望他能做个好人。希望他能感受到被爱,能够学会去爱人。人和兽的最基本区别就是人有心,有人有恒心,有人有仁心。

高启盛看似癫狂,他不管不顾,但他却活得很空洞。有一次,高启盛喝醉了,趴在他身上抱着他哭,说的话他现在都记着。

深度醉酒的时候,是高启盛最可爱的时候。他就像一只长着尾巴的大狗,声音朦胧。那个时候他说的话,他一直记着。

他说,

“小六,你知道吗?只有在追求刺激的时候,我才觉着我是活着的,只有看着别人在我面前求告,在我面前像我曾经那样低下的时候。我才觉着自己站起来了。"

他还说,

“小六,你知道吗?其实,我一点儿都不想过这种日子的。如果有的选,谁不想这过安生日子,谁不愿意一屋,两人、三餐、四季呢?”

他又说,

“小六,我没选择了。我走的这条路没有终点,只有死亡。可你还是干干净净的,你的手是干净的,哥送你走。你带着哥没完成的遗憾,去过千干净净的日子。”

说到这里,高启盛来了兴致,他靠在床头,点了一支烟,吞云吐雾间描绘了起来。

“你可以去一个有海的地方,买一座海景房。每天听着浪声入睡,又被浪声

叫醒。然后再养只小狗,养个什么好呢?”

“养个小金毛,金毛这个大家伙,平时能陪着你。也能保护你,但是这种大狗不好打理,精力旺盛还得你溜达他。”

“养只小狗儿吧,但是那小东西也闹腾。那王二麻子家那个小狗儿,小小一团,每次我路过,骂的嘴还挺脏。”

一支烟,高启盛第一次觉着吸得这么快,走神儿走的险些把自己的手指烫了。把烟头摁进烟灰缸,他又从没几根烟的烟盒里再抽出来一根,点上,再抽。一支烟完了,再点,再抽。

不知过了多久,地上扔着一地烟头,还有俩烟盒儿。高启盛才又嗓音沙哑的突然开口道,

“小六,养只鹦鹉吧!那种大鸟,不需要你太打理,还能陪你说说话。那鸟儿,还省心。”

侧身看了看吴小明,高启盛太发觉他已经睡着了。也好,累了,就睡一会儿。

对于危机,高启盛一向都有自己的直觉。他预感,他手里的生意,应该被盯上了。他想脱身,不难。但他累了,不想逃了。

吃喝嫖赌抽,当人或是做狗。该体会的,不该体会的,他都体会过了。再也没有什么向往的了,人这辈子该体验的快乐他也体会过了,他累了,他早就累了。

但小六没安置,大哥他放不下,小兰还没结婚生孩子。安欣也是倔,死咬着不放,真是个固执的小警察。小兰也不知道是个什么眼光,怎么看上那么个轴货!

老婆孩子热炕头的日子不好嘛?非要去维护那些所谓的狗屁正义,把自己当成天理代言人了。可是,真有天理吗?

真要有天理,那为什么一堆人欺负他们丧父丧母的这群孤儿的时候,天理不睁眼看看?为什么小龙小虎一群人把他哥打个半死的时候,天理不睁眼看看?

他们命都快没了,只能选择走上一条绝路,与天争命。胜天半子,那就是高官厚禄:技输一筹,那就是死无归所。

技输一筹,他高启盛认命、认了!卦卦不得生,吾命换吾兄!他一条命,换他哥后半辈子安稳,那他高启盛就不算输,但他也没赢。

在抱着李响坠楼的那一刻,他没有感受到恐惧没有感受到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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