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初一, 是高存出狱的日子。
五年前,高存因为入室盗窃罪,被判了五年苦刑, 原本盗窃罪是不需要判这么久的,但那一年特别倒霉, 益都城出了桃花杀人魔的案子, 又来了许多江湖盗匪浑水摸鱼,官府为了维持民生稳定, 所有罪行严审严判,当时的捕头吴正清日夜不停擒贼, 几乎将大狱都塞满了。
五年弹指一挥间, 走出牢狱大门时, 高存恍若隔世。
狱卒给了高存一个包袱, 里面装的是刑满释放的标准三件套, 一套换洗衣物,五十枚铜钱, 一份路引(身份证明), 拍了拍高存的肩膀, “老高你这几年在狱里表现不错,说明你本性不坏。出狱之后, 好好做人,莫要再回来了。”
高存恭恭敬敬行了个礼, 狱卒露出满意的表情,关上了大门。
高存深深吸了两口新鲜空气, 寻了个僻静的角落,换上新衣,整理仪容, 出衙城,过玉虹桥,走进了锦里夜市。
戌时已过,天色昏暗,市署的不良人登高点灯,一盏又一盏,高存在大狱里待的太久了,骤然陷入这般刺眼的光亮之中,甚是不自在,只能尽量挑灯光照不到的地方走。
锦里夜市中人头攒动,摩肩擦踵,路边的小摊小贩铆足了劲儿地吆喝。
果子糖、白糕、肉糜粥、梅煎,气味腻得人恶心。波斯的红酉香,大食国的银酒壶、高丽的十年参片、扶桑的水木器,价格贵的离谱,高存身上的五十文钱甚至不够买一把篦子。水磨镜、粗瓷盏、脂粉膏,丝罗扇,全是女人用的破玩意儿。
乱哄哄的海棠花开得满街都是,白花花的书生像一群没头没脑的蠢羊,吵吵嚷嚷的涌过去,高存嫌弃避开,浓妆艳抹的娘们戴着风骚的头花招摇过市。高存低着头,耷拉着眼皮,目光盯着一团又一团的罗裙擦身而过,舌头舔了舔嘴角。
“前面的大兄弟,小心!让让,让让!啊呀!”货郎挑着热气腾腾担子冲过来,高存被撞了个趔趄,货郎连连道歉,从笼屉里掏出一块白糖糕塞给了高存,急匆匆走了。高存咬了一口,甜的想吐,随手扔在了路边。
锦里夜市比以前更吵更烦,高存加快脚步,赶在长玄门关闭的最后一刻出了城门。过了清远桥,又往北走七里,终于看到了废弃的农庄。熟悉的破门板,熟悉的老槐树,连乌鸦的叫声都没变——高存砸吧了两下嘴巴——还是那个味儿。
径直走到后院的祠堂,高存踢开门板,扒拉掉破烂的账幔,半截佛像无声无息躺在供桌上,像一具干瘪的尸体。
高存捧起佛像擦了擦,手指在佛像底部抠出一块木楔,露出一个黑|洞,食指和中指并拢探|进去,夹出来一个东西。
是一根漆黑的铁簪子,顶端嵌着一朵黑乎乎的铁桃花,因为时间太久了,五个花瓣上早已锈迹斑斑。
高存望着桃花簪,痴痴地笑了,口中喃喃,“那些人说我命中没有桃花,一辈子娶不到老婆,放屁,我偏偏要让这朵桃花开在所有女人的身上,一朵、两朵、十朵、一十朵……哈哈哈哈哈哈哈——”
“原来你将桃花簪藏在了这里,还真是出人意料。”
突然,一个声音毫无预兆在高存身后响起,高存一个激灵回头,瞳孔缩成了针尖。
茫茫夜色中,出现了一名少年,雪衣如花,俊丽似妖,悠哉悠哉摇着扇子,笑吟吟地看着他。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鬼还是狐狸精?!
高存全身汗毛都立起来了,铁簪刺痛了手掌,猝然回过神来,这少年有影子,有脚,是个人。
高存:“你是什么人?!”
少年眉眼弯弯,“高存,年四十六,家住西四坊曲廉街百零四号,平日里主要靠在码头当力夫为生,父亲是个酒鬼,早死,母亲不详,因家境贫苦,为人木讷,不善言辞,不思进取,年过四十仍未娶亲,五年前因偷盗罪被抓入狱,判苦刑五年,街坊邻居闻之,无不惋惜,称:是个老实人。”
高存冷汗下来了。
少年:“可惜,他们却不知道,这个所谓的老实人,就是名震益都的桃花杀人魔!”
高存怒喝一声,举起铁簪朝着少年冲了过去,说时迟那时快,一道黑影破空而至,高存只听咔哒一声,被死死扼住了咽喉,双脚离开了地面。
掐住他脖颈的,竟是一个黑衣黑发的小娘子,眸光凌厉如刀,手指轻轻一错,高存两眼一黑,窒息几乎濒死,突然,脖颈处的禁锢又松开了,高存重重摔在了地上,干呕咳嗽半晌,视觉渐渐恢复。
四周站满了衙吏和不良人,举着火把,把整座祠堂照得灯火通明,领头的正是益都府衙的捕头伍达,朝着少年恭敬施礼,口称“见过花参军。”
高存傻了,“为、为什么?!”
“你想问为什么会查到你头上吗?”凌芝颜上前一步,“很简单,因为皮西。”
高存双眼暴突,渐渐布满了蛛网样的血丝。
凌芝颜:“屠延枭首之后,桃花魔便销声匿迹,众人皆认为屠延是真正的桃花魔,其实还有一种可能,桃花魔因为某种原因不得不停手,比如——因为别的罪名被下了狱,无法脱身。”
花一棠:“在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