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屋 两个孩子并没有先动筷子吃饭。 吃好吃的当然要爹爹和娘一起吃了! 李芙的小手偶尔拨动着面前的筷子,嘴里哼着陈玉哄她睡觉时唱的儿歌。小妮子心思单纯,乖乖的等着娘进去叫爹爹吃饭。 而李云志倒是安静些,规规矩矩的坐在板凳上,小家伙眉头皱着,带着些愁思,直到看见一起出来吃饭的爹娘时才立马散去。 这些日子娘早出晚归,爹爹也不常出屋子,他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眼下看着娘和爹爹笑着走过来,这才打消了心中的疑虑。 小妮子也瞧见了进来的两人,欢快的摆着小腿儿,同时又不乐意的说,“爹爹,你怎么也要娘哄才吃饭?” 小妮子只知道她和哥哥去叫爹爹吃饭,爹爹说不饿不想吃。 而娘进屋爹爹就出来吃饭了,肯定是爹爹闹脾气娘哄着出来吃饭的。 因为她闹脾气也得娘哄着才肯吃饭。 进来的两人哪知道小妮子的心思,都尴尬的笑了笑。 陈玉没好气的看了眼小妮子,随便解释了句,“爹爹是看书看得起劲儿了,才顾不上吃饭。” 小妮子不解的问,“书有什么好看的?哥哥也喜欢看书,可是芙芙不喜欢,不好看。” 对于大字不识一个的小妮子来说,书上没图没画的全是密密麻麻像黑蚂蚁一样的小东西,又不能像蚂蚁一样会动会跑,她不喜欢。 陈玉笑着勾了下小妮子的鼻梁,“书里有故事,等你再大些也让爹爹教你识字,到时候你就知道好不好看了。” 小妮子似懂非懂的问,“为什么要爹爹教?我想让娘教。” 陈玉看了眼旁边无奈的李清言,只见他坐下来朝小妮子道,“让娘教也行,娘写的字工整漂亮,你要是能把字写的和娘一样漂亮,那咱们芙芙也算是有出息了。” 陈玉纳闷,也没在他面前写过字,他怎么知道自己的字是什么样的? 原主倒是写过,可她记忆里原主写字歪歪扭扭的,难看的让人想撞墙。 陈玉想,李清言八成是故意抬高自己,以此来激励小妮子,哄小妮子呢! 小妮子认真的点头,“那我也要识字,把字写得和娘一样漂亮。” 一旁的李云志见自家妹妹把话说的这么豪言壮志的,无语的翻了个白眼儿,“希望你以后不要因为这句话而自惭形秽。” 小妮子听不懂哥哥话里的意思,一脸问号的认真想了会儿,信心满满的回答道:“哥哥,我会的!” “哈哈哈!肯定会。”李云志捧着碗大笑起来。 娘的字虽然没有爹爹写的好看,可论起工整漂亮来,还是娘略胜一筹。妹妹现在大字不识一个的,就把话说这么满,妹妹以后可别把自惭形秽写成是‘自惭形会’了。 陈玉和李清言也被小妮子的话给逗的直笑。 小妮子看着一桌子都在笑的人,更是信心满满了! 陈玉摸摸小妮子的脑袋,笑着,“好,那芙芙可要记着,等学识字的时候可不能耍赖说辛苦就不学了!” 小妮子支起一张圆嘟嘟的小脸乐呵呵的点头答应。 李清言瞧自己女儿大言不惭的小样子,再次无奈的笑了起来。 转眼间,陈玉已经来了这里三个月,李清言身上的其他伤口都恢复好了,就是骨折的右腿还有些不方便,得拄棍子才能行走。 按照伤筋动骨一百天,这都到日子了还在拄棍子,陈玉觉得应该是之前收拾李大林和王翠花的时候又拉到了筋骨,才导致过了这么久还没好。 不过,应该也没多少日子就能恢复了。 等他腿伤恢复后就可以照顾两个孩子,那她也该走了。 在这里待了三个月,时间不长可也不短,两个孩子和她的感情也逐渐深厚起来,要是再不离开,陈玉怕再往后就会更舍不得了。 总归是没有不散的筵席。 陈玉决定,等再过些日子李清言的腿伤完全恢复后就立马离开。 她靠着卖炒田螺虽然挣了些小钱,可要独立安家还得再加把劲儿。 之前问过县城里的房子,就算最差的也得一两银子一个月,而且还是最偏僻的。 卖田螺存下的钱,除去家里的花销外,也只能租得起三个月最便宜的房子。 除去房租,生活费还得省吃俭用才行。 而且离开大田村之后,自己总不可能再回村摸田螺卖。 如此一来,就得换门营生,可是又得做什么好呢? 一连几日,陈玉都在思考这个问题。 田螺的生意倒是好的发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