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已经到了最后1个月,战争局势出现了偏向德国人的苗头,特别是鲁登道夫攻势的胜利,让大洋彼岸的美国出现了预料之外的变化。 过去的6个月中,美国虽然1直“严守中立立场”,“不参与参战的任何1方”,但是军事准备却是实实在在的。 历史评价中,时任总统威尔逊被评价为1个好人,而且其名声无论是在欧洲还是亚洲,都非常不错。 原因是威尔逊及其政府出于“帮助受压迫国家获得主权和确保1个公正的和平”这1理念,提出的十4点和平原则。 目前十4点原则的草案已经整理完成,就放在威尔逊的抽屉里,美国希望作为战争的调停人,调停双方的战争——至少嘴上是这么说的。 许多人都听过十4点和平原则,但是其中的具体内容可能没多少人去看过,为什么这个提议会受到那么多国家、地区、民族的支持呢? 十4点和平原则第1条:(1)公开订立和平条约,无秘密外交。 (2)无论战时与和平时期,公海航行绝对自由; (3)取消国家间的经济障碍并建立贸易平等条约; (4)充分互相保证,各国军备必须减少至保证本国内部安全的最低水平; (5)调整对殖民地的要求,平等对待殖民地人民; (6)德国撤出俄国,调整俄国问题; (7)德军撤出比利时,恢复比利时之独立性; (8)德军撤出法国,阿尔萨斯1洛林也还法国; (9)根据民族性原则,重新调整意大利边界; (10)奥匈各族自治,允许独立; (11)同盟国撤出罗马尼亚、塞尔维亚和黑山。 (12)奥斯曼帝国的民族自决。 (13)恢复波兰之独立性。 (14)成立国际联盟以维持世界和平。 稍微看1看就知道,其中许多条款完全就是“无根浮萍”,立不住脚且只对美国有利的。 例如航行自由和贸易自由问题,当下的世界贸易是由殖民地——宗主国之间的贸易和多个宗主国之间的互相贸易组成的。 例如英属殖民地,绝大部分贸易由英国人完成,法属或者德属也是如此,包括泰国的绝大部分贸易也是由华夏帝国掌握。 而美国呢?其原本的贸易市场只有部分独立国家和自己的殖民地,为了寻求扩大市场,美国1直在渴望打破殖民地体系——别人的殖民地体系。 美国不反对殖民体系,只是反对别人的殖民体系不给美国使用,但是同时美国又反对别的国家插手美国殖民地,例如门罗主义。 十4点原则中关于民族、不平等条约、殖民地、自由贸易等内容的条款,出发点都是被英法垄断的其殖民地市场。 这些提议美国早在十9世纪晚期就提出了,打着平等、自由、贸易的幌子,希望欧洲殖民国度放开殖民地贸易限制。 为了做样子,美国还让手下的殖民地——古巴,独自建立了国家,是的,国家建立了,还是搬照美国的政治制度,直接建立“皿煮”制。 然后,就在其正式建国的1902年,美国同古巴签订了1揽子“平等条约”,完全掌握了古巴的经济、政治、对外政治活动等权利。 古巴和印度的区别,也许是英国人派了总督,而美国人只派了顾问团吧? 说那么多,美国人提出十4点和平原则的根本原因,是为美国商业资本服务,而非所谓世界和平。 从关于对同盟国的各种要求就能看出来,他们不是希望调停,而是直接将同盟国当做战败国处理。 根据其提议,德国将放弃比利时、法国、俄国等德国东西方向目前还在并且战争结束之前都在德国控制下的战利品。 奥匈帝国将分裂成奥地利、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克罗地亚、斯洛文尼亚等多个国家,其国土还会被意大利、波兰、塞尔维亚、罗马尼亚等多个国家侵占。 但是到目前为止,奥匈帝国的多方面作战,都还保持着优势,他们可能接受1个让自己解体的方案吗? 奥斯曼人的民族自决更是可笑,奥斯曼帝国有多少个民族,恐怕美国人都不清楚吧?美国人能允许自己的各州进行民族自决吗? 真是搞笑,如果美国人真这么觉得,就不会有独立战争出现。 最初的十3州联盟时称各州有加入或退出的自由,但是1861年,南北战争即将开打,美国直接就通过了《反脱离联邦决议》。 1869年,美国法院裁定“任何州都没有脱离联邦或与其他州组成新联邦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