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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放火之人(2 / 2)


说什么也就是什么了。

不明所以的灾民在蛊惑之下必定会闹事,届时事情闹大,难保不会有人弹劾他。

李旭本身并不怕人查,那些人乃是囚犯,他自然不会有事。

但他可不是面团捏的,都被算计到跟前了,不回敬一下,怎么对得起庞琳这份大礼。

只是这陇州刺史庞琳,能够直接上奏,而他只是一个县令,并无直接上奏的权力。

李旭摇了摇头,心中不禁感慨。

京中无人,寸步难行啊!

不过还好他与老李交好,到时可以试着联系一下,同他的顶头上司长孙无忌说说。

他的醉仙酒顺利的成为了御酒,说明老李在长孙无忌面前还有几分面子,此事便有一分希望。

李旭询问一旁默不作声的赵镇道:“人都关地牢了?他们可有什么反应?”

赵镇回答道:“大人,那些人抓是抓回来了,可是并不承认是他们放的火,我们也没证据,怕是关不了多久。”

李旭点了点头,这种事情他们自然不会承认,证据也不可能找得到。

虽然采石厂那个囚犯看到了他们,但是囚犯之言根本没有说服力,是不能作为证据的

所以为今之计,只能是让他们招认才行。

李旭唇角一勾,说道:“没证据就只能让他们承认了,我就不信还有撬不开的嘴。”

赵镇闻言一惊,急忙劝道:“大人,万万不可用刑啊,他们是陇州府衙的人,没有证据抓了人不怕,一旦用刑,这性质可不一样了。”

“就算招认了,也会被认为是屈打成招,还能反咬我们一口,大人三思啊!”

李旭轻笑一声,道:“谁说我要用刑了?就是友好交流一下,放心,能用的方式多的很,一定不会让他身上有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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