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母怀上原主时,以为原主会是个儿子,当即拎着余燕的耳朵,对她耳提面命一顿。
等余嘉宝出生后,余家父母更是着重培养余燕对弟弟的保护意识。
在他们的教育下,余燕终于根深蒂固的认定,余嘉宝就是老余家的命根子。
苦谁不能苦弟弟,穷谁不能穷嘉宝。
原本这应该是个幸福美满的五口之家,可不知是不是他们过的太幸福,因此被老天妒忌。
在余燕十五岁那年,一场矿难夺走了余家父母的生命。
余家父母原本就是孤儿,在矿场工会的帮助下走到一起。
等这两人双双遇难后,余家这三个孩子的归属就成了大问题。
矿上的决定,是要将这三个孩子分别养在三户人家。
到时候矿上再多补贴一些,日子终究不会太难过。
可余燕却拒绝了这提议,她坚持着要亲自抚养自己的弟妹,只要有她一口吃的,就不会让弟妹饿死。
矿上见余燕的态度如此坚决,倒也没继续坚持,只得将余家父母的工作岗位都留给了余燕。
十五岁的余燕,直接从学校退学参加了工作。
就这么拉拔着小小的原主,和更小的余嘉宝过日子。
余燕自己就是个小孩,再拉拔着另外两个小孩,平日里难免会有磕磕碰碰。
而她刚参加工作,虽然有父母的存款和抚恤金,也依旧觉得压力山大。
在矿上累了整整一天,等回来后还要面对弟弟妹妹的官司。
余燕很快就掌握了与原主最好的沟通方式:打!
弟弟妹妹吵架:打妹妹。
弟弟妹妹抢东西:打妹妹。
弟弟妹妹挣零食:打妹妹。
弟弟妹妹不在一起玩:打妹妹。
弟弟哭着找妈妈:打妹妹。..
只要家里有什么不和谐的动静,余燕就要第一时间将原主抓过来打一顿。
时间长了,原主被打成了听话孩子,不管余燕交代什么都会乖乖去做。
姐弟三个就这么慢慢长大了。
等原主十八岁那年,余燕也已经二十四,变成远近闻名的老姑娘。
这些年余燕当爹又当妈,不仅皮肤粗糙,看起来也比其他同龄人老了不少。
倒是原主长的水水灵灵,又是个高中生,任谁见了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也因此引来不少人惦记。
这时候的余嘉宝刚好十二岁,他被余燕惯坏了,每天都在外面和一群孩子疯玩,根本不喜欢念书。
眼见弟弟根本不是念书的料,余燕陷入了深深的担忧。
如今余父的工作已经被余燕顶了,余母的工作也早就被余燕卖了。
看着手头花得七七八八的存款,余燕干脆利落的将已经拿到通知书的原主按住,打死不让原主去上大学。
余燕的本意是让原主参加工作,可原主却一心想上大学。
深思熟虑后,余燕想到了一个正常人永远都想不到的好办法。
她将原主领到媒婆面前,又将大学录取通知书拍在媒婆桌上:“我妹妹是准大学生,头脑是绝对的好用,将来一定会生下聪明的好孩子。你看谁家出得起聘礼,我就把妹妹嫁给谁。”
不只是原主震惊了,就连媒婆也跟着震惊了。
可条件这么好的姑娘,她是疯了才会放过,当即给原主找了个合适的好人家。
对方名叫陈钊,父亲是工厂厂长,母亲是机关办公室的主任,而他自己则是初中毕业后去学了厨师。
陈钊原本在机关食堂上班,后来国家支持做生意,他便在父母的支持下开起了小饭店。
为了防止原主不愿意,余燕很强势的同陈钊谈判。
要求陈钊给完聘礼后,还要支持原主上学。
等原主大学毕业,再回来同陈钊结婚。
这要求在他们县城并不算过分,被原主迷得神魂颠倒的陈钊当即同意了余燕的提议。
在那个年代,能拿出一万元聘礼的当真不多。
余燕美滋滋的将钱存进了银行,而原主则被她留在了陈钊家。
只等养到二十岁,就去领结婚证。
至于上学这种事,就看她妹妹和陈钊怎么谈了。
两个月后,原主还是没能出去上大学,因为她怀孕了。
余燕一边庆幸原主终于能消停过日子,一边又有些怅然若失。
原主怀孕五个月时,陈钊的母亲亲自过来寻了余燕,让余燕将原主肚子里的女孩处理掉。
因为现在一家只能生一个,陈钊必须有个儿子。
余燕一边心疼妹妹的身体,一边又恨妹妹不争气。
同陈钊家里要了一大笔营养费,给弟弟存起来。
余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