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若曦白了他一眼道,“靠这三千块,你能把菲斯特请来共进晚餐?”
叶枭道,“他能过来,还真不是钱的问题。”
“那是什么?”
林若曦好奇的看向他。
他介绍道,“菲斯特身体有痒,其实来华国是找我为他治病的。出于感激之情,他才答应帮助咱们。不然的话,凭借咱们公司的体量,给再多的钱,他也不会来的。”
“原来是这样!”
林若曦一下豁然开朗,就说菲斯特那么看重名誉的人,应该不会专门为了钱跑这一趟。
她撅起嘴巴道,“这么说,你真是个穷人了?”
叶枭笑言道,“当然了,要是有钱的话,我会到你家当赘婿,吃软饭吗?”
“鬼才信你!”
林若曦吃了口牛排,对他的话一个字都不相信。
单是这一颗十克拉的大钻戒,估计都得上千万。
更不用说,在外面放的那些大烟花了。
这个家伙一口一个穷人,可是她却从来没有见他为钱发愁过。
两个人坐着安静地吃了会晚餐,一句不和谐的声音突然传来过来,“行啊!今天的场面可真是够大,够浪漫的啊!”
两人同时看过去,只见一个年轻男子带着两个保镖走了进来,嚣张的坐在了两人的旁边。
“堂妹,好久不见。”
他翘起了二郎腿,脸上尽显得意之色。
“你怎么来了?”
林若曦顿觉有些扫兴,马上冷下了脸。
这人,正是她的堂兄,林耀杰。
他的眼睛扫过叶枭,挑衅说道,“我来当然是为了拿回本该属于我的东西,你们抢走了这么久,也该归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