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在实验室和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造就了分子遗传学的极速发展。
直至今日,分子遗传依然是许多人选择研究方向的首选,因为它确实重要也足够热门。
陆时昨天回去之后稍微做了一点小功课。
在米国,能不配位的概率并不算大,菲斯特教授也无愧他那副教授的职称,即便他一直有意无意地强调自己之前在《nature》上的一篇研究成果,收获了组员们不少的艳慕和尊重。
1986年,菲斯特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这应该他不愿提起的一段的历史,因为这所院校在米国排不上号。
1994年,他在布朗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这是八大常春藤名校中的一员。
在这里,他得到了成为耶鲁大学植物遗传学家蒙特利尔教授临时助理的机会。
于是他成为了蒙特利尔科学研究所的博士后研究员,在那里他在多个层次的的生物期刊上发表了许多论文。
那一篇研究成果刊登在《sce》2008年322卷5896期,内容似乎是植物诱导胞核雄性不育突变体的细胞遗传学研究。
一经刊登,论文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后来这个成果似乎成为这个顶级期刊当年的优秀稿件,并且获得了一个分量不低的奖项。
作为其中的第一作者之一,菲斯特似乎并没有提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度几何。
不过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虚荣心比较强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