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了早会,宋娇娇等一众知青,被喊进了大队部。
十来个知青,只有三个返乡名额,有人开心自然有人愁。
宋娇娇毫无疑问的,又在返乡名单上,另外两个名额是老大姐祝和风以及一个年纪稍大的男知青。
“希望你们不要有不好的情绪,能回城固然是好事,暂时不能回去,那咱们就等下一次。”
老支书笑眯眯地安抚这些文化人。
有了宋娇娇的前车之鉴,他真的意识到知识的重要性,连种地这个最基础的,都不能只靠着老经验老办法,固步自封,那国家的其他行业,更得需要新鲜血液。
这些有文化的年轻人,将会是建设国家的中坚力量,他这个坚守在国家大后方的老支书,得保证他们的心理健康。
每次回城,各公社都会闹出不少丑闻,像什么抛妻弃子的,绝食自杀的,数也数不清,在争先进村的关键时候,可不能出事。
“从今天开始,知青出行必须找我汇报,不能落单,两两一起,互相监督,一直到三天后名单公示,否则出了问题,后果自负。”
说完,老支书就摆摆手,让知青们离开了。
宋娇娇跟祝和风并肩往外走,“和风姐,祝贺你能回城了。”
祝和风笑的有些勉强,“娇娇,你是选择继续留在这,还是回城啊?”
“我想留在这,和风姐,你呢?”
她留在王家村,一是能够继续安心学习,严师出高徒,适应了郑国荣高强度的课业要求后,每天都有知识进脑子,每天都能朝着目标前进一小步的感觉,真的让人很上瘾。
二是安某个男人的心,他在国外出生入死,如果知道她一声不吭回了城,那还不恨不得长个翅膀飞回来。
想到那么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急得眼眶发红,她就憋着坏,直想笑。
看着她轻松的笑容,祝和风心里阵阵发沉,“我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回去。”
她跟宋娇娇不一样,宋娇娇留在王家村,有陆家人的照顾,回城里的家,也衣食无忧。
而她一家十口人挤在三十平米的小房子里,如果她回去的话,不仅没有住的地方,连工作都没有,也就意味着没有口粮,还不如继续留在王家村,白天上工,晚上学习,活的倒也充实。
而且她对宋娇娇有股莫名的信任,既然宋娇娇说国家不会放弃他们,那她就时刻用知识武装自己,等待国家的号召。
看着她纠结的表情,宋娇娇想起她前世遇到的意外,心里一咯噔,反手挽住她的胳膊,“和风姐,这三天要不你住我家,至于回不回去,你尽快做决定吧。”
祝和风怕打扰,又听宋娇娇说可以交流数学题目,也就答应了。
两人挽着胳膊往外头走,冷不丁被人拦住。
宋娇娇看着眼前面容憔悴,头发邋遢的男人,一时有些没认出来,“你是?”
这比杀了沈锦文还要难受。
他被关押在知青办的日子,天天把宋娇娇这三个字,扯烂了嚼碎了咽下去,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恨着她,甚至出现了幻觉,这段日子,更是天天晚上做梦。
而她居然不认识他了?她怎么可以!
“娇娇!”他一把攥住了宋娇娇的手,阴沉的眸子,隐现几分癫狂,“我是你的锦文哥哥啊,你不认识我了吗?你忘了从前对我的好了吗?我们回到过去行不行?”
宋娇娇跟被毒蛇缠住一样,祝和风也被沈锦文癫狂的模样吓到了,连抓带踢,迫使沈锦文松了手,护着宋娇娇就要往外走。
沈锦文不甘心,踉跄着追了上去,“娇娇,我知道今天是你的生日,这是我从普台山上帮你求的平安符,三跪九叩,膝盖都磨破了,你就收下我的一份心意好不好。”
宋娇娇自己都差点忘了过生日,没想到被个神经病记在了心里,沈锦文疯疯癫癫的,瞧着状态不对劲,惹不起她还躲不起嘛。
骂了句“滚啊!神经病!”连忙拽着祝和风跑了。
夏季衣裳单薄,宋娇娇那一截小细腰在阳光下款款摆动,把沈锦文看的呼吸急促,想起刚才碰到的绵软小手,硬生生给他勾出了一肚子的邪火。
他捏着那块被拍到地上的平安符,一个箭步窜到旁边的墙角里,神情癫狂地解开了腰带。
三分钟后,他脸上露出似笑非哭的迷醉表情。
回味了一番,他拖着疲惫的身体,回了知青院。
看到他回来,正在帮他洗衣服的姚雨动作一顿,见他又是这幅半死不活的模样,心里生了几分火气。
她知道自己家庭条件差,长得不漂亮,屁股也不够大,条件很好的对象是攀不上了,所以她将目光放到了被毁了前程,一无所有的沈锦文身上。
平日里她帮沈锦文洗衣服做饭,他不接受也不拒绝,但偶尔会跟她说两句话,念两句诗,她虽然听不懂,但是挺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