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考虑保护自身和制服对手。 这些,陆令是可以理解的,也不羡慕,只是为青山感到高兴。 但是,当他听说叶文兴的训练项目时,就真的嫉妒了。 枪! 各种枪! 乔启认为,叶文兴异常冷静,非常适合练枪。 就以92式手枪为例,不用太努力,只需要学习五个课时,试射100发子弹,基本上谁都能打中15米人头靶。 但真的15米之外,有个人,你能打中吗?敢打吗? 有的人会慌、有的人会激动、有的人不敢... 但叶文兴没事,他不慌,15米之外是靶子,还是人头,不会影响精准度。 这是什么?这就是天赋! 不仅如此,乔启还发现叶文兴胳膊比想象的稳。 简单地说,叶文兴可以端着枪很久都不嫌累,也不知道啥原因,反正“端着”这个动作,叶文兴可以持续很久。 另外一个也是比较冷静的人,这一点比起叶文兴差远了,手枪那么重,双臂举起一会儿就受不了。 叶文兴太耐得住寂寞了,乔启甚至觉得,叶文兴可以当一名狙击手。只可惜,这次不是培养特种兵。 今天没有实弹射击,学的主要是姿势和基础理论。 叶文兴和另外一个人都是当了两年的警察,学过基础,也有100发左右的射击经验,再学总归是比新人好。 “陆哥,你也是个很冷静的人,为啥没找你啊?”叶文兴问道。 “可能是觉得我想的太多...”陆令也是了解自己。他遇到事,就总会思考一堆事,难以控制得去分析一些事情,这对于枪手而言,可不是什么好事。 比如说,面对歹徒劫持人质,叶文兴持枪,只会等待命令,然后啥也不想。 而陆令不会,陆令即便是会很冷静,脑子里想的也都是谈判专家那些活... “啊...乔教官真的是好厉害...他给我们演示,50米手枪移动靶,我都看不太清楚,他都能有很不错的命中率,要知道那是手枪啊...” “行了行了,你再说我就当你炫耀,好好学。这可是安身立命的好东西,以后队伍里有你,我们出去做什么事,都有底。”陆令认真地说道。 六人职业警察小队,执行任务当然可以带枪,一般来说,日常也就是一到两支。每次带枪都需要走程序申请,然而长时间使用、保存、保管都是非常麻烦的,所以没什么事的时候带一支就够。 一支枪解决不了的问题,两支也不一定够。 把枪放在叶文兴这里,陆令是最放心的。 石青山是队伍里最显眼的,陆令和燕雨是队长,刘俪文是个漂亮姑娘,就连寇羽扬都是北方壮汉,整个队伍中,叶文兴最不起眼,由他带枪,是最好的选择。尤其是,这位还这么冷静... 就按照目前小队的配置,简直是全面!能应对几乎一切问题! 进可单挑一个黑社会性质组织,退可侦办细致入微的刑侦桉件。 想到这里,陆令不由得想叉腰炫耀一下:什么是精英小队啊(战术后仰)。 不过,陆令不是个很招摇的人,他这个时候,突然想到,这一切这么顺利,到底是什么原因? 他陆令对于队伍的贡献,显然没有到这个水平... 那原因就只有一个了。 ... (两更合并一更了,明天上导读推荐,更一万。下一章,聊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