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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8. 去疏勒王庭(2 / 3)


是咱们和喀什的边界了。”

说这话的时候,语气中充满着得意。

于奇正路过那块石头停了下来,从马上一跃而下,抚摸着那块石头,心里忍不住感慨万千。

从现在开始,从这里开始,就离开了“家”,离开了亲人朋友,去向为止的远方。

人的心理真的很奇怪。

“家乡”这个词看上去很清晰,但是如果我们真的要探究到底的话,会发现越是往深里探究它就越是模糊。

到底家乡的范围有多大?又是以什么为界限的?

不管怎么发展,绝大多数人的日常活动范围其实也就那么多。这一点,并不因为科技的改变而改变。

后世的人们总会嘲笑农耕时代的人一辈子没离开过自己出生地那个村子,因为他们有了一日几千里的飞机和高铁。殊不知,从实际上来看,他们人生的行程其实根本还不如他所瞧不起的祖先。

对现代人、特别是城市人来说,“家”通常就是一个与世隔绝的钢筋水泥格子;每天早上从这个格子里走进由钢铁制成的叫做“车”的封闭格子,然后再进入到一个由钢筋水泥制成的叫做“公司”的格子,到晚上再乘坐“车”这个格子,回到“家”这个格子。

这种生活,及其类似于他们现代人依靠“科学”兴建的“养猪场”。

吃着按照比例精心调制的饲料,住着严格按照规范消毒的卫生猪舍,身体看上去非常健康,即便有病了也有兽医准确的治疗,就连接种也是规范的接种,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美好。

仅仅只有一点,它们的眼睛不可能泛着曾经有过的那种黑宝石般的光泽。

从出生到死亡,眼珠子都是腐烂的、无力的、没有任何变化的灰败。

是的,灰败。

所以尽管,现代人可以一日千里,但实际上他所走过的路、见过的人不是多了,而是更少了。

那么既然,我们真正的圈子不超过一个村子那么大,我们的家乡又在哪里呢?

最容易脱口而出的答案是:俺们县。

但如果细细想来,是这样吗?

在很多县的管辖范围之内,有着多种不同的方言,不同的风俗,甚至两个相邻的村子都口音迥异。

按照县来定义“乡党”,很容易遇到这么一个问题:两个紧邻着的村子,双方的一切都是相同的,但他们却不是“同乡”,偏偏和自己相隔几十里外的口音什么完全不同的人是“老乡”,这难道不是一个很滑稽的概念吗?

可如果不按照县来作为“家乡”的话,还能用什么作为标志呢?

方言吗?从北到南,从东到西,绝大部分地域范围内,方言都是处于一个渐变的状态。虽偶有完全跳跃式的,但毕竟是少数。那么,两个非常接近但却有少部分“俚语”不同的地方,到底算不算“家乡”范围呢?

风俗吗?这就更是一个无法确定的概念了。几乎全国范围内,都有相重合部分的风俗,区别只是在于两地范围内重合部分的多少,以及某个地方特有的风俗多少而已。

还有,如果是迁移而来的人,和本地的人算不算老乡?假如他那一辈不算的话,到哪一辈才算?如果迁移而来的是一个群体,和原本在此地的群体之间算不算老乡?这都是见仁见智的问题。

所以,从本质上来说,家乡是一个很模糊的区域。

如果真的要定一个标准的话,只能从其字本意渊源来着手了。

家,甲骨文字形。上“宀”表示房屋,下“豕”即野猪,最重要的祭品之一。

也就是,用野猪祭拜的房子。

祭拜谁呢?相同的祖先。

那么这就很容易理解了,家就是由有着血缘关系的人组成的一个共同体,在繁衍过程中不断裂变成一个个新的小“家”。

乡,即飨,会意字形,二人对食。上古之时什么人能经常对坐而食呢?除了“家”人之外,就是长期生活在自己附近的人了。

后来,“乡”假借为行政区域名。“乡,国离邑民所封乡也。啬夫别治封圻之内六乡六卿治之。”

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家乡,是由以血缘关系为基础加上居住地域关系的组合。

血缘关系是确定的,这个行政地域关系就是在不断变化中。

因为“家乡”的不完全确定性,所以“离乡”也就成了一个辩证的范围。

一个在县城偏远乡村生长的人,有一天离开村子去几十里外的县城生活,会有离乡之情;他在县城里呆久了,会“思乡”。

当一个县的人出门,看到“县界”标志的时候,会有不舍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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