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兴阳权衡再三,猛地一咬牙,下定决心。 他飞快地钻进卧室,从床垫底下翻出一个文件袋,里面装着数叠现金,都是他近些年好不容易存下来的钱。 “成骏虽然不是我杀的,但最后警察肯定会查到我头上。” 包兴阳一边收拾行李,一边脑筋转得飞快:“不管是警察还是那边,我都惹不起,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反正我只是一个小喽啰,就算跑了也不会有人在意。” “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被猪油蒙了心,明知道天上不 会掉馅饼,还傻乎乎地往火坑里跳,羊肉没吃着,反惹一身骚。” 哪怕过去了一天一夜,包兴阳依然后悔莫及:“如果这次能逃过一劫,我以后一定要洗心革面,好好做人!” 他的东西并不多,也就几套换洗衣物,以及跑路用的证件和护照,因此短短几分钟便收拾完毕。 就在包兴阳提起行李包准备出门的时候,外面忽然传来敲门声。 “咚!咚!咚!” 敲门声不紧不慢,很有节奏感,但听在包兴阳耳内,却恍若惊雷一般,吓得他头皮发麻,寒毛倒竖。 “谁在外面?”包兴阳摸了摸后腰,那里插着一把从黑市买到的手枪,艰难地吞了口唾沫,壮着胆子问道。 门外一片沉默,无人应答。 包兴阳心中的恐惧感越发强烈,轻轻放下行李包,掏出手枪,枪口对准防盗门,做好随时射击的准备。 “你就是包兴阳?” 忽然间,一个冷漠的女性声音在他身后响起。 “谁?” 包兴阳浑身一个激灵,犹如受了惊的兔子般向前蹿出,同时迅速调转枪口,不管三七二十一就要开枪。 “嘭!” 然而,还没等他扣下扳机,小腹便重重挨了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