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犀利啊。
枪,其长而锋利,使用灵便,取胜之法,精微独到,其他兵器难与匹敌。故称为“百兵之王”。
十八般武器当中,就数枪法是最难学习的,故有俗语‘年棍,月刀,久练枪。’意思是棍法需要一年,刀法需要一月,而枪法,却是需要长久的练习,庞国胜练枪四十年,没想到跟秦破天竟然不相上下。
战神枪舞动时,寒星点点,银光皪皪,泼水不能入,用以临敌,矢石所不能摧。
“好枪法!”
铿的一声,二人各退数步,庞国胜不禁发自内心的赞扬了一句,秦破天的枪法,的确是犀利无比,永远的进攻,真是让人头疼。
秦破天此战,也是收获颇丰,庞国胜身上有很多值得他学习的东西,认了这个兄弟,秦破天真是感到荣幸。
看着金光闪闪的枪头,秦破天的思绪,不禁飘到了云荒。
此时在云荒城,锦瑟区当中,一个将军正在擦拭着他那杆伤痕累累的长枪,旁边的侍女小声的说道。
“将军,这杆枪已经钝了,换一支新的吧?”
苏战辰叹了一口气,将手中的枪扔在地上。
换?换也换不到一杆顺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