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就交给了骑兵。 双方骑兵渐渐靠近,似慢实快。 李经武的耳朵,上捂着毛皮和锁甲,却也听到了风声在耳际呼啸。地面的事物越来越模湖,只有两侧并行的骑兵将士彷佛静止。 “哼!”看着越来越近的敌军,他脸上露出一丝狰狞的笑容:“儿郎们,拿出火铳来。” “霹雳啪啪......” 风中传来了炸豆子一样密集的,豪格抬头看时,空中黑点点似乎在空中飞舞。 “叮叮叮”的一阵撞击声,连他的肩上也是明显地被撞了一下似的,一下就镶嵌入了铠甲,被里面的丝绸挡住。 但是厚重的力道,却让他浑身一震。 “骑兵怎么会有火枪?我怎么没看到?” 豪格大惊失色。 这明军怎么回事,离开了火枪就不能活吗? “卡察——”他迅速的接近一骑,手起刀落,结果了性命。 目睹到了其手中的短铳。 他回首一望,大量的骑兵并没有被短铳击中,只有一些倒霉蛋罢了。 但许多的战马却受到惊吓,马失前蹄的不在少数,骑兵们无法掌控。 这样一来,就给了明军极佳的机会。 要知道在战场上,任何的契机都是转瞬即逝,甚至决定了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经武当兵多年,早就对此一清二楚,更何况这样的机会由他自己创造。 他嘶吼道:“杀建奴——” 此时的大明骑兵,融合了闯兵、边军、关宁军、西军等精骑,在经过多年来的千锤百炼。 无论是铠甲武器,还是士气,都与满清无异,甚至在某些方面还有些超出。 所以,李经武毫无畏惧,也渴望在一场对战之中,骑兵真正击溃清军。 而清军却一直是老样子看待明军,自以为骑兵无敌,但此时一接触,立马就大吃一惊。 针尖对麦芒,一阵腥风血雨,两军厮杀了一个多时辰,可谓是不分胜负。 战术上打了一个平手。 而在战略上,按照清军稀少的人口来看,却输的很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