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涨红。 不止是普通兵卒,就连是将校们,也深受影响啊! 当然,也不能怪他们,实在是汉阳王他老人家,给的太多了。 光是李继祖,差不多就是万两,这可比扣扣索索的朝廷好多了。 像是刘廷杰,世代军将,侵占了军田一年到头,还得养了家丁,最多剩个七八百两。 “不急,一个个来!” 朱谊汐意气风发,如今兵强马壮,将士用命,打张献忠这菜鸟,岂不是手到擒来! “我的火器营,已经等待多时了。” 望着矮壮的归州城,不仅没有襄阳的险峻,也没有武昌的高大,两丈高,不夸张的说,架个梯子都能爬上。 但,朱谊汐却不愿意轻易放过他。 “把我的大炮摆上来——” 呼啦啦。 十门千斤重的弗朗机炮,在数百人的推动下,缓缓走来。 黑洞洞的炮口,对准着归州城,显得极有气势。 “这千斤的弗朗机炮,虽然不如红衣大炮,但威力依旧不小,无论是攻城,还是野战,都属于利器。” 众将老花了眼,对于这样的利器颇为眼红。 “试炮!!” “轰隆隆!!!” 距离,角度调整后,再次开炮。 真可谓是炮火连天,晴天霹雳。 弗朗机炮相较于红衣大炮,射速快,散热快,更不易炸膛,换句话来说,可以不间断的发射,造成连发效应。 于是,整个归州城,就这般承受如此大的压力。 两刻钟后,归州城再也承受不住,城墙倒塌一片。 “万岁,万岁——” 诸军欢欣鼓舞,齐声呐喊,发自内心的感到高兴。 “出击——” 抽出腰刀,朱谊汐对准归州城,大笑道:“老子要让张献忠,见识到什么是真正的明军。” “呜呼——”众将骑着马,如群星一般环绕着朱郡王,向着胜利而去。 崇祯十七年,六月初六,秦军首战告捷。 张献忠,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