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殊不知,这一脚张三已然尽量收敛自己的力量了,否则的话,这一脚下去,不要说对方只是一个普通人,就是升华者,恐怕也要当场就没大半条命。 张三拉着对方的头发,让对方看清楚自己的脸,然后一字一顿地说道:“记住我的名字,我叫……” 张三说到这里,猛然想起来这一次考试的规则,每个人的外貌都发生了变化,那名字应该也不是原来的名字。.. 否则根据名字,恐怕就可以猜出来一些人是哪些国家的。 所以,在教室里,自己的个人信息上肯定是有自己的名字的。 张三马上在脑海之中回忆之前在教室里面自己桌子上的书本。 “达申仁正!” 张三说完之后,再用力一薅对方的头发,厉声道:“记住了吗?” 跪在地上的这位感觉自己中间的头发都要被张三薅光了。 “达哥,我记住了,我记住了,我真的记住了……” 听到这样的回答,张三的脸上露出了满意而残忍的笑容。 “记住了就好。那下午我竞选班长……” “我投!我投你!我肯定投你!” 张三听到这样的回答,露出了满意地微笑。 只是就在这个时候,好久都没听到的系统提示再次响起来。 【叮!恭喜宿主触发成就挑事小能手!】 【挑事小能手】干啥啥不行,挑事第一名!作为神圣学院的一名高一新生,你在寻衅滋事方面的能力已经击败了全校99.99%的学生!加油!虽然你是还步入社会的学生,但你已经比很多社会人还社会了!也许,牢房就在前方等你!您获得永久性加成:恐惧+10,罪恶+10。 张三一撇嘴,不明白自己怎么就挑事小能手了。 我这不就是和同学打个招呼吗? 但对方没站稳,我就扶对方一下。 怎么? 扶胳膊就算扶,扶头发就不算? 岂有此理! 告别了第二个在自己前面走出教室的学生之后,张三扭头朝着在班级门口看自己的其他学生。 一眼。 仅仅是一眼,便马上有很多学生纷纷退回教室,一个人都不敢出来。 张三感觉自己这一刻比吕布还李元霸! 就剩下最后一个了! ============ 法律小科普: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这是一个适用很广泛的罪名。其中涉及的行为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以上行为都是要处于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当然,如果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这些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所以有时候大家在生活中见到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警告对方一下,对方不听就报警。 当然,这个情节恶劣还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你说两个小孩子追逐打闹,你就报警了,那我估计警察可能因为你报假警把你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