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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我张三当队长必然全票通过(2 / 2)


呵呵说的,像是开玩笑一般,但贾甜甜想到之前李四提到他在第二场加试时杀了三个人才逃出学校,再想到张三得了两万多分,便觉得有些不寒而栗。

最后,只能咬着牙举起手。

【叮!恭喜宿主触发成就:死亡威胁。】

【死亡威胁】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属于寻衅滋事罪。虽然宿主的行为可能不属于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无事生非而进行的行为,但系统觉得,你这就是死亡威胁!您获得永久性加成:罪恶+20,恐怖+10。

张三假装没听到系统的话。

这也就是系统,这要是去当法官,一定是昏官!

我张三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还犯法了?

过分!

“现在我是队长了,出发,先去这三个景点打卡,然后再去找其他的经典。”

“根据我的分析,第一个鸭子园区,是丑小鸭主题。”

“第二个大象园区,是小飞象主题。”

“第三个野狼园区,大概率是小红帽主题,所以肯定在树林之中会有小木屋什么的,大家路上多注意看看有没有什么建筑。”

张三等人刚刚离开不久,星条国的六个人就赶到了这里。

“你们说,华夏的人到底去哪儿了?”

“他们会不会为了故意躲我们,没进野狼园区,先去了爬行动物园区?毕竟野狼园区是开放式的,挺危险。”

“没错!我觉得华夏的人胆子都很小!”

“你看那个张三都不敢和我们正面对决,只能耍些小手段,显然没什么胆量,肯定是先去爬行动物园区了!”

星条国的六个人,除了德莱文心中觉得张三不简单,不能大意之外,其他人都觉得这个张三只是一个嘴上会骗人的胆小鬼。

而就在这时,华夏的升华者完成一次野狼园区初打卡的加分提示,在他们的耳边响起。

刚下完结论就被啪啪打脸的星条国决定先找到华夏小队,将他们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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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科普:

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中,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大家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遇到有这种情况发生的,可以先警告对方已经违法了。

但如果对方只是在你附近没有伤害行为和意图,但让你感觉到危险,这种就不适用于这条法律。在我国香港市有这样一种罪名【游荡罪】,任何人在公共地方或建筑物的共用部分游荡,导致他人合理地担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即属犯罪。

可惜,内陆没有这一条。所以遇到危险先保护自己或者规避危险,其次才是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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