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晚会不唱您自己的歌吗?” “不唱。” “那您想换什么歌?” “楚云轩的《送别》。” “《送别》?楚云轩有这首歌吗?” 李树:“刚发的,就这样,明天换歌。” 然后他挂断了电话。 又是深吸了一口气,李树上网看了看。 他看到了大量的说楚云轩这首《送别》不应该是这一期《我是唱作人》最高分的言论。 他没有去评价什么。 过了一会儿,他只是默默地发了一条微博。 而上一条微博,是一年前。 【有的时候觉得生活就像炼狱一样,特别难熬,但在音乐里面的时候,即使唱最悲伤的歌也是享受,这一辈子,能写出《送别》这样的词,死而无憾了。】 李树的微博一发,短时间也是在网络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 他是一个民谣歌手。 这世界上,民谣歌手不多,成名的,很火的民谣歌手更是少之又少。 因为民谣,本就是小众。 而很多民谣歌手,他们是很纯粹的音乐人。 李树就是如此。 真性情,很纯粹,很真实。 上一些节目的时候,主持人问他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节目,他直接回答因为最近缺钱了。 从来不去营销自己,只是默默地做音乐。 因为他的作品很好,再加上他在娱乐圈有点独树一帜的意思,他的粉丝不少,而且粉丝粘性很高。 李树的这一条微博,似乎就是去反驳那些觉得《送别》普通的网友们,最最重的一个力量。 …… 翌日中午。 楚云轩直接就跟着林沁一起去往《我是歌手》的现场了。 节目晚上才开始。 这歌王战定在了晚上八点。 最黄金档的时候。 大家吃完了饭,散完了步,看完了新闻联播。 人最多最闲的时候。 而当天中午。 一个小县城的长途汽车站。 人来人往。 车子一辆一辆驶离了车站,去往了四面八方,近则几十里,远则上千公里。 在那几个看起来有些年份,很破旧的露天的椅子上坐着一些人。 两个看起来年纪有近九旬的老人来到这里,等待着长途汽车的发车。 一个拄着拐杖,颤颤巍巍,穿着朴素。 一个坐在轮椅上,身上穿着的是一件棕色的老款的风衣,身后是一个很有气质的中年女人在推着他,似乎是他的女儿。 “爸,您在这里等会儿,我去买瓶水,车子很快就要发了。” 女儿对他道。 “去吧,去吧,我跟你吴叔聊聊……” 风衣老人颤颤巍巍的抬抬手说道。 然后他的女儿松开了轮椅便走到了远处。 “哎呀。” 风衣老人双手放在腿上,看了一眼旁边的老者,说道:“不让你送你非得来送,你这腿脚也不利索。” 老吴说道:“那也比你这腿脚要强不少吧?” 风衣老人老李笑了笑:“那是,我这腿都五年没下过地了,这次回来啊,还以为要吃你的席了呢,没想到你这老家伙竟然挺过来了。” 老吴双手拄着拐杖,低着头沧桑的笑了笑:“我还想着先吃你的席了呢,哪能这么早就走了呢。” 老李叹了一口气,看着前方来来往往的车辆,浑浊的眼中布满了沧桑:“老吴啊,还记得这个车站吗?” 老吴笑了笑,慢悠悠的颤颤巍巍的坐在座椅上,眼中满是回忆:“记得,怎么能不记得呢?这车站,光你跟我来了不下十躺了吧?” 老李也是笑了一声:“那你还记得第一次咱们来这里吗?” 老吴看着远处,眼神微微闪烁,声音略带沙哑,说:“记得,怎么不记得?六十多年咯,那年咱俩才十八岁,哎哟,我当时刚好坐的就是这个椅子吧。” 思绪回到了六十八年前。 两个年轻的小伙子第一次来到了这个车站。 一个带着鸭舌帽,一个戴着太阳镜,翘着二郎腿。 “非得去京都吗?大城市不一定好。” 吴越看着身边戴着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