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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千两百六十七章 说客(1 / 2)


而另一方面,国内也开始想办法,讨论让皿方罍能够回归的可能性。

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已经有了成功案例的法律手段追讨。

但是文物追讨是一个严密的法律诉讼流程,并非如普罗大众所想象的那般轻易。

虽然我国在1970年与今年签署了两份关于文物保护的国际公约,但这两份公约作为法律文书,本身也具备一定程度的缺陷:首先是追溯期限有相应限制,理论上法律只从签署日期开始生效,并不具备追溯性,也就是说,1970年签署的法律,只能约束到1970年之后的文物流失行为,对于之前流失文物,想要通过1970年条约追回是极度困难的。

其二就是法律主体的转移,虽然国家有法律规定地面和地下的文物属于国有,但这同样也在《文物保护法》生效以后才能生效,即便《文物保护法》强调了追溯前提,但也只能上追到“建国后”,也就是说,四九年是一个分水岭。

第三是公约只对签署协议的国家才生效,它不是两个“强行法”,所以约束力甚微。因此追讨中常见的现象是,在文物几经转手之后,一些国外博物馆与收藏者常以“善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搪塞。

皿方罍既非战争掠夺流出,又非被盗流失,年代还远在建国之前就已经流失海外,而且还几经易手,因此想要通过法律追讨,几乎是不可能的。

好在法律没法有效追讨的时候,文博界、企业界和收藏界还可以出手。

因此当王老爷子找到周至和林婉秋提及此事以后,两人就开始了应对之策。

首先是林婉秋发现了皿方罍曾为卢氏所收藏的证据,发现他最终是通过嘉德拍卖行将文物转手的。

而在法国有一个研究卢芹斋的专家,汉学家罗拉女士,刚好还是嘉德高级副总裁、中国瓷器与艺术品部国际主管。

而这个罗拉女士和周至在为安思远筹备佳士得四季拍卖会时,受嘉德的幕后老板贝林爵士推荐,和周至有过深切的合作。

罗拉和嘉德在港岛的分部,太古嘉德的总裁袁曙华也是闺蜜,袁曙华受过周至的大恩惠,周至不但帮助她拿下了安思远中国艺术品四季拍卖会不说,还在太古嘉德开业拍卖会上,以重金拍下张大千的泼彩代表作《巫峡云山》,创下了当天拍价之最。虽然周至没有去嘉德的可能,但双方关系一直比较融洽,几次合作都非常愉快。

现在还人情的时候到了,刚好罗拉在筹备出版《卢芹斋传》,对于嘉德保留的其文物交易中的往来信函、账目、订单、图版等史料,非常有研究,于是将那些资料都发给了周至。

周至在其中找到了皿方罍的图录,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卢芹斋当年那些商业凭证,如今成了他不打自招的确凿罪证。

在这些资料所揭示的链条里,卢芹斋当时不但把握了西方博物馆与大藏家的需求,还在国内建立了一条高效率的采购偷运网络,使贩卖文物成为一个跨国生意。

别的文物都还好说,但是皿方罍从一开始流入石瑜璋手中就是存在瑕疵的,之后各地政府也一直将其列为罪犯,并对皿方罍进行追索。

虽然政府到现在已经换了几茬,新政府在法律上的约束力约束不到在旧政府里发生的犯罪行为,但是有一点是可以明确的,那就是在舆情,或者民众心里,在每一个有基本公序良俗的人的心中,都会觉得皿方罍的流出过程是存在瑕疵的,是“非法”的,或者说,是“程序错误”的。

这就和“善意获取”,存在些许的区别。

接下来就是周至拿着这些理由,找自己的那些熟人,对新田进行轮番“劝说”了。

首先就是罗拉,罗拉坦诚地告诉新田栋一,这件藏品如今看来存在未知风险,一旦它的流散过程被公之于众,哪怕不受任何法律的约束,它也会被贴上“盗失文物”的标签,真正有脸面的大藏家,都会对其退避三舍,而真正有实力的大拍卖行,也会提防着对手拿这个说事儿,不敢轻易接手藏品推介。

也就是说,今后皿方罍只可能由一些名气不彰的拍卖行筹拍,而潜在买家的实力也会大打折扣。

换一个说法,那就是皿方罍的事情传开以后,这件藏品搞不好就会砸在手里,将来即便再想出手,怕也卖不上好价钱了。

接着就是藤田上场了。

藤田因为最近和四叶草公司搞出的《静嘉堂中国典籍数字图书馆》而名声大燥,不但摆脱了美术馆经营危机,还获得了一大笔收入,还赚取了偌大的名声,一时间造访者络绎不绝,连带着从中国神秘的大凉山搞来的莳绘工艺漆器和侘寂九口烧瓷器,都卖到了飞起。

他是替周至充当说客的,拐弯抹角地告诉新田栋一,如今中国搞改革开放,带起来了一批“先富起来”的人,他们才是真正的财主。

你看一直跟你保持联络的湘省博物馆,你提出给他们捐赠二十万美元,他们就已经心动不已了,可你还记得跟我们竞争空海书法卷轴的神秘中国藏家不?

那个中国藏家将《大日经》逼上两千三百五十万港币都还不松口,最后还是安宅先生和坂本先生动用了不少的盘外招,最后联合了岛内几家银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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