徭役是没有任何工钱的。 就算是种田,一年到头下来,也难攒下一二两银子。 “得想个办法搞点钱……” “按照书中所言,自费成为最基础的拾荒者,须雷击过的老树新枝一两,熬过瑞雪的白须蟋蟀一只,野火后新发芽的野草三斤六两,以及补血草果一颗。” 姜尘心中盘算着,转身走向征西军库房,想问一问这些药材的价格。 数万人的军队,本就是一个小社会,只要有钱,想买什么,都能买到……问题是没钱。 姜尘一边走,一边思索着《小荒芜经》当中的内容: “晋升仪式,是服药后,将进入某种未知危险环境,直至拾取到某件高价值的宝物,才算拾荒成功。” “老屯长注解说,该宝物尽量不能事先安排,否则仪式效果,可能大打折扣,因为仪式的名称是——拾荒。” “而荒野最大的魅力,就是未知!” ………… 库房内。 满头白发的老粮台面露难色,皱眉道: “你说的这些东西,倒是十分符合君臣左使的用药原则,药性也颇为独特,都是大难不死之物,但补血草果以外的三味药,实在是不好弄啊。” 新树枝、蟋蟀、野草,乍一听,都是些极为寻常的事物,漫山遍野,随处可见。 但是! 加上了那些前缀后,稀有度瞬间拉高。 物以稀为贵! 老粮台无奈道: “雷击木一向是驱鬼之物,我打个招呼,问问征西军里的道士,或许能拿到一些。 前些日子,楼兰军进攻大营,使了火攻的法子,好大一片营房被烧成了白地,也能帮你搜罗一番,兴许能凑够三斤六两。” “但惟有一样,白了须的老蟋蟀,少说也得活过三年以上,能熬过三年冬雪的蟋蟀,多少都有些成精的底蕴。这也是这药方当中的君药,必不可少。” “别说这戈壁了,就算是物产丰富的青州,也不一定能找到。” “这生意,挣不成。” 姜尘笑了笑,从怀中取出二颗补血草果,拍在柜台上,澹定问道:“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面露惊奇: “你为张家办过事?” “这些草果,一向只有张校尉的私库才有出售……唔,桃树枝和野草,我能给你换来。” 姜尘又拍出二颗补血草果,大气道:“那再加上这个,能不能挣?” 老粮台咬了咬牙,透露了一条信息: “白须蟋蟀,我是真的弄不到,但是——” “楼兰国近些年有斗蛐蛐的风潮,那些王公贵族,常常不惜种种名贵药材,喂养自家蛐蛐王,兴许就有活过三年霜雪的老虫儿,等征西军攻破城池之时,你就往王公贵族家中寻找,定能有所收获。” 姜尘抱拳致谢,等到了下午,老粮台便遣人送来了一根雷击桃木枝,以及一筐野草。 刚刚拿进窝棚,便感受到一股澎湃生机,蓬勃扑面而来。 无论是雷击过后的新枝,还是野火后春风吹又生的野草,都是历经劫难而未死的幸运儿。 有句老话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因而,这些原本平平无奇的植物,也升华成近乎于珍惜药材一般的事物。 即便晒干处理后,依旧能感受到若有若无的生命力。 而补血草果看似普通,却也是军户子弟-公孙虎求而不得的稀有药材,须以人参、灵芝为肥料,方能培养孕成。 此等奇异之物,也唯有活过三年的白须蟋蟀成为君药,方能压制住。 “一颗补血草果,三斤六两斤野草,一根雷击桃树枝……就差最后一味药了。” 姜尘一脸肉痛。 这些就是自己所剩余的全部家当,甚至最后一味药-白须蟋蟀,就算是有钱,都不一定能搞到手。 “难啊……” 姜尘叹了口气,只能寄希望于不久后的东犁攻伐战,但愿城中贵族,多一些遛鸟斗蛐蛐的纨绔子弟。 当晚。 洪武将军果然派来了一名传令兵,责令张龙象部青州兵戴罪立功,明日拔营,前往北面约一百二十里地的城池-东犁,其余民夫负责运粮、运送军需、煮饭烧水等杂务。 并表示:若能攻破此城,不但罪责全免,还能予以一定奖励! 包括公孙虎、小伍在内的民夫各个兴高采烈,都十分相信,以“头儿”的才智,一定能带领他们再挣一份功劳。 陈不饿则唉声叹气,好不容易享受几天安生日子,为何又要出征? 紧接着。 校尉也下了命令: 姜尘凭着之前积累的好感,以及在民夫群体当中的声望,竟被任命为独一无二的“民夫屯长”。 虽无薪资,也无品级,只是一个虚职,却名正言顺成了上千民夫的首领,拥有了些许权利! 比如……获得了单人窝棚的资格,起码不需要跟陈不饿等人挤在同一个窝里,以及在军中佩刀的资格。 但—— “我只求能捞到一只老蛐蛐儿~” 姜尘摇了摇头。 拳才是权,在民夫当中称大王又如何?止增笑耳。 大多数青州兵,依旧将民夫视为虫子一般的低贱物种,见到他们,还是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 “拥有了足以匹敌青州兵的力量,才能真正让他们看得起你!” 姜尘心中一动,立时想起自己尚有一份未曾测试过的新力量——【汉之游侠:身轻如燕,游荡四方,一旦激活该命格,移动速度与出手速度都将获得小幅度提升。】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测试出这份力量的实际效果,方能在后续的攻城战中,发挥出它真正的力量! 趁着夜色,他走出窝棚,还没跨出两步,一股子恶臭便扑面而来,新鲜污秽物的气息,恶狠狠地钻入鼻腔深处,让人恶寒不已。 “还是那些青州兵好啊……” 姜尘心生羡慕,抬眼